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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院口腔科日常临床诊疗、群众就医服务及科室常态化发展需求,进一步规范医用器械及耗材采购工作流程,严格保障临床医疗质量与就医安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医疗卫生机构物资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开展2026年口腔科医用器械及耗材项目市场调查工作。诚邀具备合法合规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本次市场调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口腔科医用器械及耗材项目
2.项目需求:(详见附件1、2)****点击查看2026年口腔科医用器械需求清单、****点击查看2026年口腔科医用耗材需求清单
二、供应商资质条件
1.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包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价材料要求
注:响应文件应符合下列要求,确保内容完整、页面清晰、整洁,具体要求如下:
响应文件请勿使用胶装方式或订书钉装订,统一使用抽杆夹进行装订;所有材料均按照下列顺序排序整理,编制详细目录,且每页均需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所有材料需装入密封袋密封,密封袋封口处需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密封袋封面需清晰注明“项目名称-报名企业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1.项目报价:按照我院提供的《****点击查看2026年口腔科医用器械需求清单》(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2026年口腔科医用耗材需求清单》(详见附件2)填报,报价须为一次性含税报价;报价文件须单独封装,且务必确保封装的密封性,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将视为无效文件。
2.主体资质证明: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已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的单位,须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口腔科医用器械及耗材相关经营内容。
3.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需额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范围及有效期。
4.资格承诺文件: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具体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3)。
5.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供应商须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及“企查查”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om/)查询本单位信用信息,并提供查询结果材料,查询结果须为各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原始页面打印件或高清截图(其中“企查查”截图内容至少应包含单位名称、工商注册信息、股东信息、主要管理人员信息等;若查询发现法人或股东存在关联企业,需将该主体名下所有关联企业的相关信息一并截图,截图需保证清晰度可辨,且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
四、材料密封递交要求
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快递递交);
2.递交时限: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4日(**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现场递交时间: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4.资料提交地点:**市****点击查看社区海月**D7-1****点击查看办公室(二)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91-****点击查看7199
六、特别声明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一票否决或视为无效:
(1)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
(2)递交材料未按要求合格密封的;
(3)经“企查查”等平台查询,供应商与采购方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冲突的;
(4)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
(5)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参与资格。
2.本次报价遵循自愿原则,所提供材料为无偿提供且均不予退回,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
3.本次活动仅为市场需求调查与征集,不构成采购承诺,我院不承担供应商参与本次活动所产生的任何费用,供应商提交的方案及报价仅限内部市场调研使用,相关内容不予公开。
4.如遇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