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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处理站营运及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设备维保服务合同已到期。****点击查看医院污水处置管理,保障污水达标排放、在线监测设备稳定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点击查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2026年7月30日第13次院长办公会、2026年7月31日第7次党委会议研究审议通过,****点击查看处理站营运和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具备履约能力的合法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污水处理站营运和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设备维保服务
2.项目地点:****点击查看院内(**南路)
3.服务期限:1年
4.最高限价:人民币131000.00元(大写:壹拾叁万壹仟元整),超出限价报价无效。
5.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二、服务内容
****点击查看处理站日常运营服务
1.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点击查看)等规范标准开展日常运维操作。
2.****点击查看处理站全部设施设备日常巡检、维护、保养、故障排查与维修,确保整套污水处理系统全天候稳定正常运行,杜绝因运维不当造成超标排放及行政处罚。
3.确保出水水质各项****点击查看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要求,每季度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水质检测并出具正式检测报告。
4.服务期内完成全院化粪池年度清掏、清运及合规处置工作,全程规范作业、安全施工,建立完整作业台账。
5.规范建立全套运维台账资料,包含日常运行记录、设备巡检记录、故障处置记录、配件耗材更换记录、水质监测记录、危废及耗材处置台账等,做到资料齐全、数据真实、可查可溯。
6.严格服从甲方日常管理、监督调度及各项工作安排,专项检查、资料报送等工作。
(二)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设备维保服务
1.负责医院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整套现场设备系统全面运维保障。
2.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及《HJ/T212-2017》标准开展设备运维、数据采集、数据审核与数据上传工作,保障在线监测数据真实、有效、稳定、合规,数据传输达标率满足环保监管要求。
3.负责在线监测系统所有配套试剂的定期检查、更换与合规补给。
4.负责在线监测设备日常巡检、维护保养、故障排查、维修校准,及时处置设备异常,保障设备长期稳定运行。
5.规范建立在线设备运维台账、故障台账、校准台账、数据运维档案等全套资料。
6.按季度整理汇总运维工作情况,编制并提交季度运维工作报告。
7.合规处置在线监测设备运行产生的各类废液、废物,严格落实环保处置要求,杜绝二次污染。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污水处理运营、环保设备运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维保等相关内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具备本项目履约所需专业设备、技术团队及运维能力,可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证书、同类服务业绩等佐证材料。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失信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须提供书面声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时间: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5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2.递交地点:****点击查看行政楼四楼总务科
3.文件要求:响应文件须统一A4纸张、装订成册、完整密封,封口加盖公章,袋外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文件组成(须全部加盖公章)
(1)完整报价清单(含总价、分项明细,总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近三年财务资料;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参与的需另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技术人员资质、服务团队配置资料;
(7)近三年同类污水处理、在线监测运维服务业绩证明(合同、验收报告或中标通知书);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佐证资料、服务方案、承诺事项等。
五、评审方式
****点击查看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报价、服务方案、企业实力、履约业绩、人员配置、信誉承诺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在完全满足本项目服务质量、技术标准及全部采购需求的前提下,采用质量服务均等、最低价成交原则确定中标服务商
六、其他事项
1.各供应商自行承担本次询价报名、资料制作、现场踏勘、响应递交等全部费用,无论成交与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补偿费用。
2.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询价内容进行解释、微调及补充,并保留择优确定成交单位、终止或重新组织询价的权利。
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全部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参选及成交资格,并列入我院采购黑名单。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普琼
联系电话:181****点击查看3088
****点击查看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