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包一招标变更公告(第一次)

某部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包一招标变更公告(第一次)

发布于 2024-10-29

我部于2024年10月16日 发布了2024-JQ02-W1264(1)某部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包一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需求各产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调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4-10-16,更正为:2024-10-29。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10-23,更正为:2024-11-05。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11-08 08:30:00,更正为:2024-11-21 08:3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08 09:00:00,更正为:2024-11-21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1-08 09:00:00,更正为:2024-11-21 09:00:00。


各产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调整。

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文书内容及要求 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 话;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 2.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必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必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 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3.供应商应当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的形式和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质疑 受理单位书面告知,质疑供应商应当一次性进行补正。
二)质疑不予受理情形 1.质疑供应商未参与质疑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对其已依法获取的采购文件的质疑除外)。 2.质疑供应商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 3.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的质疑 期限。 4.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文书内容的要求。 5.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供应商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 6.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三)评审专家评分判定依据
对于采购文件明确需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要求响应和商务条款响应,如证明材料能够佐证偏离表中响应内容,则按偏离表中响应内容进行打分;如证明材料不能佐证偏离表中响应内容,则视为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按照无证明材料进行打分。
四)其他
1.刻录完成后,请及时复核是否刻录成功,为防止因光盘问题导致文件无法正常读取,建议提供两份加密版投标文件(光盘),1份不加密投标文件(光盘,该光盘包含pdf版和可编辑word版 );
2.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到达开标现场,预留充足的文件上传时间,至投标截止时,投标文件未成功完整上传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采购服务热线服务电话:020-****点击查看5302,服务时间:工作日8:00至11:50,15:00 至17:50。
4.采购管理热线:153****点击查看1241(手机)、0773-****点击查看272(座机);通讯地址:****点击查看;受理内容:对军队采购工作方法模式及行业建设发展的建议,对采购工作作风、服务质量、保障效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对军队采购工作及政策规定存在的疑问,对军队采购活动具体事项的投诉等;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