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人民医院2025年度小器械维修、外送检验和医用耗材(试剂)配送企业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灵台县人民医院2025年度小器械维修、外送检验和医用耗材(试剂)配送企业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发布于 2025-01-18

招标详情

甘肃省灵台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联系人2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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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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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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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招标地区: **省**市**县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医院2025年度小器械维修、外送检验和医用耗材(试剂)配送企业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征集公告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医院****点击查看医院2025年度小器械维修、外送检验和医用耗材(试剂)配送企业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现邀请符合本征集文件规定条件的合格响应人前来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ZQ-2025-002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医院2025年度小器械维修、外送检验和医用耗材(试剂)配送企业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
预算金额(万元):0。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1.普通医用耗材类(阳光平台采购目录中医用高分子类、消毒灭菌检测类、检验辅助耗材类基础卫生材料类)。
2.国家组织或省(市)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骨科高值耗材、介入类耗材、血液透析类耗材、口腔种植体系统、眼科医用耗材、病理类检测耗材、体外诊断试剂等)。
3.其它可提供小设备维护)外送检验项目委托服务、配送使用率较低挂网耗材的企业。
4.参与遴选报名的企业配送的医用耗材需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平台目录内品种。
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附“信用报告”;****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4)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说明:①供应商须承诺,产品报价不高于“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最低价格,实行价格联动机制。
②按照经遴选入围企业的供货范围和类别,选择供应商并签订采购配送合同。
③配送企****点击查看医院目前配备使用的医用设备相匹配;****点击查看医院签订配送合同,合同有效期1年在合同执行期间,因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因素或企业相关资质过期无法供货,医院将终止购销合同。
④中选企业存在被上级巡视、巡查或审计纪检重点关注及整改不力等情况时,医院有权随时终止配送合同:
⑤****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18日00时00分至2025年2月6日23时59分59秒(**时间)。
2.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投标人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n/cms/)>【首页>登录】->【政府采购>CA登录】->【我的投标>下载招标文件】)。
3.使用说明:电子招标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供应商(投标人)可在中工阳光****点击查看中心免费下载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平台具体流程请翻阅操作手册,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n/cms/)【帮助中心>常见问题】下载。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网上开标时间):2025年2月7日9时00分(**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n/cms/)
电子响应文件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完成。电子响应文件可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首页>登录】->【政府采购>CA登录】->【我的投标>投标项目>进入】,在对应项目内递交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3.开标时间:2025年2月7日9时00分(**时间),逾期递交的、未递交至指定网址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注:请各投标单位、供应商在开标前使用浏览器登录系统做好环境检测,确保开标过程顺利)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n/cms/)、**经济信息网(www.****点击查看.cn)发布,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1)逾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提交的投标文件与本项目不相符。
3)投标人拒绝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如未带 CA 锁、或所带 CA 锁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 CA 锁不一致、或沿用旧版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投标文件;
5)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打开。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街151号
联系方式:152****点击查看08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县中台镇溪河大道76号
联系方式:173****点击查看26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小霞
电 话:152****点击查看0883

https://www.****点击查看.cn/qtp-file-server//UploadedFile/2b012022-579b-41b6-84a0-f577356b8966bsWorkflowAttachmentAddUpload_file_p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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