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北流市2025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动物疫病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北流市2025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动物疫病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于 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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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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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关于印发**市2025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动物疫病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4-11 15:15

根据《****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4〕110号)和《****点击查看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动物疫病防控项目)实施方案》(桂农厅办发〔2025〕3号)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市2025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动物疫病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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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2025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

资金(动物疫病防控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强**市2025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动物疫病防控项目)管理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动物疫病防控项目有效、有序、顺利实施,进一步提升全市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完成绩效目标,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点击查看检查站、病****点击查看处理场建设,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推动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提升我市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二、资金用途及补助标准

《****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4〕110号)下达的动物疫病防控项目资金2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补助(26万元)。强制免疫补助“发放村级防疫员劳务补助”,在行政辖区内对饲养的畜禽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主要用于对国家重点动物疫病开展强制免疫,发放村级防疫员劳务补助经费支出。安排26万元用于发放村级防疫员补助经费,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补助(2万元)。资金主要用于疫病监测耗材及诊断试剂采购、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支出。监测200份样品,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点击查看检查站建设及运转补助(25万元)。****点击查看政府批准设****点击查看检查站开展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执法检查、取证、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及人员防护用品,维持检查站正常运转。

(四)病****点击查看处理场建设补助(100万元)。建****点击查看处理场。资金主要用****点击查看处理场的厂房、收运系统、冷库系统、给水系统、控制系统、烘干系统、余热回收系统建设安装工程;购买(建设)干化机、焚烧炉、烘干机、破碎机、锅炉、储油设施、废弃****点击查看处理场设施设备,以及冰柜、电子秤、收集车辆、视频监控系统、车载GPS定位系统等收集体系设施设备补助。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五)整县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补助(50万元)。****点击查看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补助,购买服务内容包括建立规范完善可追溯的养殖档案;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与评估;动物防疫队伍能力提升;动物防疫和兽医知识宣传;监督执法样品采集辅助性工作。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资金补助方式

根据项目实施实际选择直接补助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

(一)直接补助。自治区下达项目资金后,项目单位可直接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直接承担实施的项目一般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

(二)先建后补。由项目实施主体先行投资建设项目,业务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项目实施主体申请分次拨付补助资金,或在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根据验收结果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由市场主体承担实施的项目,原则上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

四、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实做好资金发放、组织实施及绩效管理等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点击查看领导小组。

组 长:谢 健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蒙小琼 ****点击查看兽医局专职副局长

组 员:梁 俊 ****点击查看办公室主任

张凯钧 市农业农村局计财股负责人

陶丽珍 市农业农村局兽医股负责人

梁 瑜 ****点击查看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李运富 ****点击查看控制中心主任

李日伟 ****点击查看工作站站长

梁** 市农业农村局兽医股副股长

卢俊辉 市农业农村局兽医股副股长

李伟宁 市农业农村局兽医股干部

****点击查看小组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项目的组织实施、绩效考核、验收、审核评价,以及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督等工作。

(二)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1.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补助(26万元)。开展2025年全市强制免疫工作,国家强制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的疫情稳定。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项目验收合格率100%,资金管理使用合规率100%,资金执行率达到9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90%。

2.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补助(2万元)。资金主要用于疫病监测耗材及诊断试剂采购、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支出。监测200份样品,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项目验收合格率100%,资金管理使用合规率100%,资金执行率达到9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90%。

3.****点击查看检查站建设及运转补助(25万元)。****点击查看政府批准设****点击查看检查站开展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执法检查、取证、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及人员防护用品,****点击查看检查站正常运转相关支出。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项目验收合格率100%,资金管理使用合规率100%,资金执行率达到9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90%。

4.****点击查看处理场建设补助(100万元)。建****点击查看处理场,资金主要用****点击查看处理场的厂房、收运系统、冷库系统、给水系统、控制系统、烘干系统、余热回收系统建设安装工程,干化机、焚烧炉、破碎机、锅炉、储油设施、废弃****点击查看处理场设施设备,以及冰柜、电子秤、收集车辆、视频监控系统、车载GSP定位系统等收集系统设施设备补助。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项目验收合格率100%,资金管理使用合规率100%,资金执行率达到90%以上。

5.整县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补助(50万元)。****点击查看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补助,购买服务内容包括建立规范完善可追溯的养殖档案;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与评估;动物防疫队伍能力提升;动物防疫和兽医知识宣传;监督执法样品采集辅助性工作。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项目验收合格率100%,资金管理使用合规率100%,资金执行率达到90%以上。

(三)组织项目验收,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点击查看处理场建设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及时向我局申请验收。接到验收申请后,我局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组成,项目验收结束后,验收组应出具项目验收单(一式2份,1份项目单位保存,1份****点击查看保存)。项目验收单内容应包括项目任务名称、实施地点、任务内容、完成任务情况、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签名、验收单制作落款时间。政府采购项目要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桂财采〔2015〕22号)规定进行履约验收。

(四)严格经费申报审核、发放公示。

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资金的申报审核,发放补助资****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和财政厅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

(五)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绩效管理。

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项目实施监控制度,加强内部管控,建立完善项目实施档案,档案应包括实施过程台账、记录、图片、影像等。我局对项目实施进度、经费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并提出整改要求。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绩效监控,查找项目实施与预期目标存在偏差的原因,及时整改,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六)按时报送材料。

1.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执行进度。分别于2025年4—12月每月28日前将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执行情况,其中,截至2025年12月底的资金执行进度情况需要报送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材料。

2.项目年度实施总结。2026年1月5日前,要以正式****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报送项目实施总结。

3.绩效评价材料。2026年1月10日前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并将绩效自评报告以****点击查看处理场项目验收单****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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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农发〔2025〕8号北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北流市2025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动物疫病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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