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0,000 元 | 1 件 | 90,000 元 |
1.响应参数达到采购人规定的标准。
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培训、上线、正式运行,并经相关使用科室确认。
3.完善、修订、检测系统实施文件资料、提供数据维保手册并保证正常运行要求。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自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质保期1年。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对软件的安装、调试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并提供全维保服务。
(二)年服务内容
1.成交供应商在年服务周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成交供应商需保证****点击查看医院业务科室上班时间保持一致,工程师电话需保证7*24小时通畅,如软件系统故障,工程师需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予以响应,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1.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或厂家在接到采购人紧急故障通知后1小时内远程解决,特殊紧急情况30分钟内响应。如远程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
2.项目质保期完成后要求
2.1项目质保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保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提供项目服务的,由双方协商,费用不高于合同总金额的5%。
2.3采购人应该提供完整详尽的软件年服务方案,服务内容包括本产品涉及所有软件相关事宜。对于各类故障必须提供7*24立即响应服务,在30分钟内提出解决方案并做出明确安排,若远程不能解决问题,须在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上门服务并排除故障,分析故障原因,提出书面故障分析报告及防范措施。不能当场修复的,提供备用解决方案。
(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响应文件中列出。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