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下小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更正公告(一)

广西壮族自治区下小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更正公告(一)

发布于 2025-08-05

招标详情

梧州市龙圩区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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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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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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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自治区下小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更正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壮族自治区下小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5 年 07 月 25 日

四、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 址:**壮族自治区**市**区**镇**路153号

联系人:林工 电话:0774-****点击查看291

五、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壮族自治区**市**区**西一路50号三楼

联系人:邓凌颖、周春英 电话:0774-****点击查看393

六、更正事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费率报价方式

(1)以费率报价作为评分基础。按本表2.2.2内容计算评标基准值(A)。(2)投标人的费率报价(Bn)等于评标基准值(S)时得满分;投标人的费率报价(Bn)大于评标基准值(S)时,Bn-S>0,每(+1%)值扣[A1]分;评标基准值(S)大于某投标人的费率报价(Bn)时,Bn-S<0的,每(-1%)值扣[A2]分。,现更正为“费率报价方式(1)以费率报价作为评分基础。按本表2.2.2内容计算评标基准值(A)。(2)投标人的费率报价(Bn)等于评标基准值(S)时得满分;投标人的费率报价(Bn)大于评标基准值(S)时,Bn-S>0,每(+1%)值扣1分;评标基准值(S)大于某投标人的费率报价(Bn)时,Bn-S<0的,每(-1%)值扣2分。”

七、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按上述更正内容制作投标文件,特此通知!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5年08月05日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点击查看001]**壮族自治区下小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一期)监理.GXCF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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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504002831003302001001]广西壮族自治区下小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一期)监理.GX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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