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点击查看保障局关于印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92号)及《**市第二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相关规定,经充分沟通、认真研判,目前已完成相关企业对《**市第二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药品拟中选结果》递交申诉质疑资料的审核和处理工作,现将**市第二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通告如下(详见附件),中选结果公布后不再接受申诉质疑。
(联系电话:0871-****点击查看0204)
附件:**市第二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点击查看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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