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区白石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性病专科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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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8-22

招标详情

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联系人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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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6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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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点击查看办公厅****点击查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点击查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有关问题的解读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中心慢性病专科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在“招标网”上发布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的方式进行公开采购。

一、项目编号:YNRTZZ 2025-236-208号

二、采购范围:

(一)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中心慢性病专科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24小时动态血压监测仪4台、24小时动态心电监测仪2台、动脉硬化检测仪1台、128 Hz音叉3个、10g尼龙单丝50个、叩诊锤2个、肺功能仪1台、黄疸仪1台。

(三)采购预算金额:¥150000.00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供货时间:10日历天;

(六)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依据《****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试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的通知》(曲财采【2023】16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下列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不存在违反《****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注: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或者转包。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投标供应商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若投标供应商是非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点击查看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四、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领取的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08月22日至2025年08月28日(节假日正常报名,每天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在****点击查看(**区三江大道蓝光雅苑10栋1号商铺)。

2.报名成功后现场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费:400元/份)。

3.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文件时需要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格承诺函;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须提供);5.具有有效期限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于2025年09月03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前提交至****点击查看会议室(**区三江大道蓝光雅苑10栋1号商铺)。

六、磋商时间:2025年09月03日10时00分

七、磋商地点:****点击查看会议室(**区三江大道蓝光雅苑10栋1号商铺)

八、其他:本次采购活动中,各投标方的安全和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采购方一概不负责任。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于其他媒介转载的公告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采购公告发布媒介:在“招标网”上发布。

十、补遗通知:若有变更补遗请供应商自行在“招标网”上查获。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保渡路65号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874-****点击查看975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三江大道17号蓝光雅苑10栋1-6号商铺

联系人:杨师 刘师

联系电话:150****点击查看0636 186****点击查看2145

日期:2025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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