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游县方舱医院设备设施拆除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龙游县方舱医院设备设施拆除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于 2025-09-10

招标详情

龙游县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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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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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医院设备设施拆除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126000元

4.最高限价:126000元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7.服务期限:20日历天。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1.符合《**县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21〕58号)第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

5.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提供资料、时间、方式

1.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25年9月23日9:30时前,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方式: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点击查看@QQ.com获取磋商文件。

3.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3.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营业执照信息”查询打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者登录“****点击查看管理局事业单位在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链接—地方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和编号、固定和移动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4.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将被拒绝。

5.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获取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前提出询问,逾期提出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6.售价:免费。

提示:潜在供应商须按规定时间、地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已依法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代表已通过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根据供应商提的响应文件予以认定。

四、报名资料

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以下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 ****点击查看@qq.com 报名。

①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营业执照信息”查询打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者登录“****点击查看管理局事业单位在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链接—地方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等)。

③报名人身份证扫描件。

磋商文件工本费:无。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于2025年9月23日15时00分前(**时间)。

2.开启时间:2025年9月23日15时00分(**时间)。

3.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提交至**县龙翔路378****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3,逾期送达的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https://zfcg.****点击查看.cn/”上发布。

七、其他事项

1.质疑和投诉:依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磋商响应方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加电子档形式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公告期限:本磋商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3.磋商响应方如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磋商响应方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投诉。

八、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人:巫先生

电话:152****点击查看9557

地址:**省**市**县龙洲街**学街2-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173****点击查看2237

联系地址:****点击查看广场A座610室

3、****点击查看管理部门

名 称:**县****点击查看公司纪检组

地 址:**省**市**县龙洲街**学街2-2号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139****点击查看8680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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