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时间:2025-09-21
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中心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县新场镇、镇西镇、严陵镇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403 | |
建设单位 | ****点击查看 | 法定代表人 | *伟 | |
联系人 | *瑶 | 联系电话 | 158****点击查看9299 | |
项目投资(万元) | 6655.9 | 环保投资(万元) | 3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2-31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加强医共体“****点击查看中心”建设,改造医共体各成员单位业务用房403平方米,购置医疗设备193台套,提升县域医共体诊疗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 | 辐射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环保措施: 1.墙体、门窗、天花板和地板:必须使用足够厚度的铅板、硫酸钡混凝土或其他防护材料进行建造,确保辐射被有效隔离。 2.观察窗:必须采用铅玻璃,使医护人员能在室外安全观察室内情况。 3.防护门:门体需含铅,且与门框之间要有重叠设计,防止辐射从缝隙泄漏。 | |
承诺:****点击查看 *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点击查看, *伟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01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