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人民医院科研试剂耗材采购管理平台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睢宁县人民医院科研试剂耗材采购管理平台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发布于 2025-07-11

招标详情

睢宁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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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15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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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省**市睢**
发布日期:2025-07-11 14:35
项目编号: XZP202****点击查看100182
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科研试剂耗材采购管理平台遴选项目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招标条件
****点击查看科研试剂耗材采购管理平台遴选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点击查看科研试剂耗材采购管理平台遴选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范围 ****点击查看科研试剂耗材采购管理平台遴选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07-11 08:30 至 2025-07-18 17:00
获取方式 1.供应商在获取文件时间内携带①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②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附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供应商在获取文件时间内将①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②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附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发送至****点击查看@qq.com,在文件获取期限内将费用缴纳至支付宝(176****点击查看1578)进行购买磋商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07-22 09:30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07-22 09:30
开标地点 睢**睢城镇青年东路新天地10号楼1-108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科研试剂耗材采购管理平台遴选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0元 采购需求:****点击查看科研试剂耗材采购管理平台遴选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采购平台的安装、对接、调试、上线测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即投标人、供应商,下同)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1日-2025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睢**睢城镇青年东路新天地10号楼1-108 方式: 1.供应商在获取文件时间内携带①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②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附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供应商在获取文件时间内将①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②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附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发送至****点击查看@qq.com,在文件获取期限内将费用缴纳至支付宝(176****点击查看1578)进行购买磋商文件。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2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睢**睢城镇青年东路新天地10号楼1-108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22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睢**睢城镇青年东路新天地10号楼1-10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丁雅丽 联系电话:176****点击查看1578 地址:睢**睢城镇青年东路新天地10号楼1-108。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四)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睢**八一路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516-****点击查看20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睢**睢城镇青年东路新天地10号楼1-108
联系人:丁雅丽
电话:176****点击查看1578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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