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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热重分析仪、5-10kg微型真空气雾化制粉设备等设备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3日 09:3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热重分析仪、5-10kg微型真空气雾化制粉设备等设备购置 预算金额(元):****点击查看000 最高限价(元):****点击查看000,****点击查看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二 合同履约期限:包 1、2,合同签订后60日内将所有货物交付到****点击查看校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 09:30(**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省****点击查看**园区晋阳街202****点击查看广场4号楼1701****点击查看园区晋阳街202****点击查看广场4号楼17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点击查看委员会发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价格的70%(含税)计取代理服务费,取费基数为中标金额。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学院路3号 联系方式:0351-****点击查看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园区晋阳街202****点击查看广场4号楼1701室 联系方式:0351-****点击查看885、155****点击查看7775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 李建忠、刘欣欣、张惠云、蔚雅男 电 话:0351-****点击查看885、155****点击查看777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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