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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公司:
我公司于2025年09月19日11时29****点击查看公司以现场递交方式送达的关于超高清血流OCT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项目的质疑函,我公司予以受理。****点击查看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函内容高度重视,当即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经核查相关资料并与采购人研究,现就本项目质疑相关内容回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1及答复:
(一)质疑事项1原文引用:
中标产品制造商图湃(天****点击查看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涉嫌数据造假、虚假应标。
(二)质疑事项1的答复:
1.根据被质疑人****点击查看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协助处理质疑材料,材料显示图湃(天****点击查看公司2024年度的从业人员为16人,营业收入为15448.330805万元,资产总额为12158.388408万元,与其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取整填报)相符。贵公司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明被质疑人****点击查看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本项目的中标产品制造商图湃(天****点击查看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涉嫌数据造假、虚假应标。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结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的划型标准及被质疑人****点击查看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被质疑人****点击查看商贸有限公司)可以享受本项目扶持中小企业政策。
贵公司该质疑事项缺乏有效的证明材料和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三)事实依据:
1.图湃(天****点击查看公司的2024年**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利润表、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及相关说明文件。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结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的划型标准及被质疑人****点击查看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被质疑人****点击查看商贸有限公司)可以享受本项目扶持中小企业政策。
(四)法律依据:
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一条“****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四)事实依据……”
二、质疑事项2及答复:
(一)质疑事项2原文引用:
分标3中标供应****点击查看商贸有限公司与****点击查看市****点击查看公司有涉嫌围标、串标、控标的嫌疑。
(二)质疑事项2的答复:
贵公司该质疑事项缺乏有效的证明材料和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适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法规,不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三)事实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和《****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七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无法认****点击查看商贸有限公司与****点击查看市****点击查看公司存在围标、串标、控标的行为。
经核查,****点击查看商贸有限公司和****点击查看市****点击查看公司的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四)法律依据:
1.《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四)事实依据……”
2.《****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六十八号)第二条“在中华人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适用本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点击查看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点击查看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三、质疑事项3及答复:
(一)质疑事项3原文引用:
提供我司(****点击查看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分标3的详细评分情况。
(二)质疑事项3的答复:
贵公司****点击查看公司依法须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依法不予提供;且****点击查看公司详细评分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相关法规依据。经我公司核查评标资料,未发现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情况。贵公司的该质疑事项缺乏有效的证明材料和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三)事实依据:
1.根据《关于印****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开标评标现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3号)第二十五条、《****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规则》(桂财采〔2007〕65号)第四十五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四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我公司依法须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依法不予提供。
2.****点击查看公司详细评分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相关法规依据。
3.经我公司核查评标资料,未发现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情况。
(四)法律依据:
1.《关于印****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开标评标现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3号)第二十五条“采购人、****点击查看中心、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他采购代理机构要加强开标评标现场管理,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评标专家、采购人代表、监督人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要遵守下列评标现场纪律……(三)对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中标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负有保密责任;评标工作结束后,不得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也不得对评标过程中的细节情况进行公布……”
2.《****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规则》(桂财采〔2007〕65号)第四十五条“采购代理机****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依法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不得违反规定泄露以下信息……(三)评审过程情况及尚未公布的评审结果……”。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 第87号)第六十六条“……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四十三条“对在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知情人应当保密。”
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 第87号)第五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6.《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 第94号)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四)事实依据……”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点击查看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我公司将****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备案。
特此复函
****点击查看**公司
2025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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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