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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射线防护用品一批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医用射线防护设备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13日 18:3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市**区**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04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市**区**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 ||
预算金额 | ¥61.914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2-****点击查看812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学背街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周先生/0752-****点击查看00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工/0752-****点击查看81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射线防护用品一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1.91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1.91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采购项目内容:射线防护用品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2.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期间。(7)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8)投标人为被授权人购买的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加盖社保单位公章。3.2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仅限于投投标人自身生产的产品(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3.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4日 至 2024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 15点0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4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显示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6.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仅限于投标投标人自身生产的产品(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合法有效,均用A4纸印制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学背街1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0752-****点击查看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联系方式:杨工/0752-****点击查看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0752-****点击查看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