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彩超诊断仪

便携式彩超诊断仪

发布于 2025-09-17

招标详情

安溪县长卿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联系人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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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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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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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已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便携式彩超诊断仪(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便携式彩超诊断仪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便携式彩超诊断仪

1项

180000

180000

5.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点击查看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点击查看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2日止。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在工作时间(**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购买谈判文件,每份文件300元。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报名的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报名联系电话188****点击查看3161。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2日。

8.2获取地点及方式:****点击查看**服务中心4号楼A幢602室、报名后获取。

9.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25日15:30。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谈判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25日15:30、****点击查看**服务中心4号楼A幢602室。

12.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 址:**县长卿镇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方法:189****点击查看1627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前坂街55号海运商厦六楼

E-mail:****点击查看@163.com 邮 编:362000

手机:188****点击查看3161

联系人:小吴

开户行:****点击查看公司海信支行

帐 号:00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8012

收款人:****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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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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