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AI病历质控系统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AI病历质控系统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于 2024-10-30

招标详情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广元市第四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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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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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AI病历质控系统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招标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履约保障能力”做出调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12 09:00:00,更正为:2024-11-15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1-12 09:00:00,更正为:2024-11-15 09:00:00。

各潜在供应商:

关于“AI病历质控系统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招标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履约保障能力”作如下更正,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一体化平台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将原招标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履约保障能力“1.投标人或系统开发商具备“病历质量控制、数据治理、病案首页质量控制、医学文本智能分析、医学自然语言处理、数据治理、科室质量管理、****点击查看中心”等相关类别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4分,每缺少一项扣0.5分(共计8项)”更正为“1.投标人或系统开发商具备“病历质量控制、数据治理、病案首页质量控制、医学文本智能分析、医学自然语言处理、科室质量管理、****点击查看中心”等相关类别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3.5分,每缺少一项扣0.5分(共计7项)”。

2.将原招标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履约保障能力“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及以上职称、数据安全管理审计高级及以上职称,每提供一个证书得0.5分,最高得1分。”更正为:“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及以上职称、数据安全管理审计高级及以上职称,每提供一个证书得0.75分,最高得1.5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监督部门:****点击查看财政局、联系电话:0839-****点击查看732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西路三段50号

联系方式:0839-****点击查看2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文化路169号

联系方式:0839-****点击查看7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冉老师

电话:0839-****点击查看759

****点击查看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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