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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保障局、****点击查看保障局、****点击查看委员会,****点击查看医疗机构:
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点击查看医保局《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和《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要求,我省规范整合现行护理、产科、中医骨伤和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明确最高限价和医保支付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医疗服务项目与价格
(一)规范医疗服务项目。规范整合护理类项目22个、产科类项目30个、中医骨伤类项目9个和中医特殊疗法类项目6个(附件1);明确相关项目映射关系(附件2);取消“波动式气垫预防压疮加收”等70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3)。****点击查看医疗机构开展护理等4类医疗服务项目,应遵照相应的价格项目执行。
(二)统一完善价格管理。****点击查看政府指导价管理,政府指导价属于最高限价,下浮不限;****点击查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点击查看保障局****点击查看委员会****点击查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附件1)。各市在省定最高限价以下,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市****点击查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并按照重要事****点击查看医疗保障局。
二、明确医疗服务项目医保类别
将“特级护理”等56个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附件1),其中“特级护理”等42个项目为医保甲类,“分娩镇痛”等14个项目为医保乙类。上述医疗服务项目的医保管理政策按照《关于调整**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的通知》(辽医保〔2023〕33号)执行。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价格管理。各市医疗保障、卫生健康部门要高度重视规范护理、产科、中医骨伤和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点击查看政府指导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政策平稳落地。
(二)强化运行监督。各市医疗保障、****点击查看保障部门要及时调整完善信息系统,加强对政策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强化相关费用审核监管,确保基**全有效平稳运行。
(三)规范价格行为。****点击查看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临床诊疗规范和价格政策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要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要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落实好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
本通知自2025年9月28日起执行。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1.**省护理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2.**省护理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映射关系表
3.**省取消70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点击查看保障局 ****点击查看**保障厅 ****点击查看委员会
2025年7月28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