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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电子病历四级适应性改造项目(一期)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日期:2025年9月12日10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31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946.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850.00元。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5日
若投标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公示期结束后不予受理。异议必须是投标单位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受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官网(http://ahwyxh.com)、皖岳信合电子交易平台(www.****点击查看.com)”等媒介发布。
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杜主任189****点击查看1578
地址:**省**市**县**镇禹王中路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路699****点击查看中心B座8F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6071转分机号8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娜、汪洋、李静
电话:0551-****点击查看6071转分机号8010、136****点击查看7958或138****点击查看8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