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规定,我局对2024年7月1日前登记的社会组织进行了年度检查,现将年检结果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与****点击查看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股联系,联系电话:0870-****点击查看306。
一、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66家)
(一)社会团体44家
2024年度应参加年检社会组织94家,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66家,未参加年检有28家。根据《**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现责令以上未按规定参加2024年度年检的28家社会组织、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的1家社会组织,于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或办理注销登记,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点击查看机关,对拒不整改的社会组织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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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