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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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点击查看采购便携式彩超项目医疗设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一. 采购项目: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预算 | 质保期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1 | 便携式彩超 | 1台 | 20万 | ≥1年 | 是 |
二、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产品注册证书或进口注册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持有相关医疗器械生产商或者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提供生产厂家的技术参数表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4.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5.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等不良记录;
四、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 标书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2日14:30时;
2. 标书下载:****点击查看卫健委网站自行下载标书 。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日14:30时(**时间)。
六、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点击查看卫健委1419室。
七、采购单位联系人:曹女士联系电话:187****点击查看7198
采购单位联系地址:**省**区常乐镇锦石路677号。
友情提醒:
1、报名后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