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液氧和瓶装医用气体配送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液氧和瓶装医用气体配送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9-05

****点击查看医用液氧和瓶装医用气体配送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就****点击查看医用液氧和瓶装医用气体配送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医用液氧和瓶装医用气体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5〕336号

3、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项目控制价:808.260000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08月15日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年09月05日

2、评审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名单:郭玉果,魏豪杰,黄俭,王正波,张博威(业代)

四、评审结果

****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少于3个,应予废标。

五、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

南****点击查看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此证明材料上传主体库,未通过资格审查。

****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气体厂和****点击查看**公司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9、签订合同,29.1的要求提供具体赔偿办法。****点击查看**公司签字盖章和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六、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该项目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 **市**区凯旋南路292号

联 系 人: 杨老师

联系电话:0370-****点击查看191

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建业总部港D座

联系人:郜琳娜 郑宁飞 葛双建 李艳艳

联系方式:0371-****点击查看8838

监督单位名称:****点击查看财政局

地址:**省****点击查看示范区中州南路366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0-****点击查看567

****点击查看

2025年09月05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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