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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招 标 公 告
经批准,采购人****点击查看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点击查看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点击查看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为采购便携式彩超1套,具体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合计为人民币15万元,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点击查看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调试完毕并交付招标人使用,免费质保期2年。
5、服务地址:****点击查看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供应商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须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4年8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如提供的是网上电子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截图证明,可直接上传网上证明材料截图,无需打印。如是打印的有关缴费证明,则必须要加盖投标人公章)】;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许可证,供应商如是生产厂家则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明材料。
3、采购人谢绝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于 2025年8月25日至 2025 年8月2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7:30时至11: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时间,下同),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邮箱号码)购买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130****点击查看2068。
四、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万元,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付款方式:
****点击查看银行给付,统一汇至****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预付款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预付款支付比例:合同金额的30%。
(2)验收款支付时间:产品验收通过,正常使用6个月后30日内,采购人收到发票后,验收款支付比例:合同金额的60%。
(3)尾款支付时间:产品正常使用24个月后30日内,尾款支付比例:合同金额的10%。
九、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阜****点击查看镇城河路27号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1070
十、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阜**上****点击查看中心415-5-B202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30****点击查看2068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