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人民医院2025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1批)

富顺县人民医院2025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1批)

发布于 2025-05-16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医学计量器具溯源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医学计量器具溯源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点击查看医学计量器具溯源项目、 1项、 预算金额 50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根据《中华人民**国计量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对**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点击查看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以及第十一条规定:“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同时根据《****点击查看监管局**省应急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防护用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当地不能检定校准的,逐级向上一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申请”。2、****点击查看检测院****点击查看政府直****点击查看事业单位,隶属****点击查看管理局,****点击查看管理局授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主要承担产品、食品、药品、化妆品、包装材料等的检验检测,受理第三方申请的委托检验和仲裁检验;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及申请单一来源采药物滥用监测工作;依法提供技术保障,为行政执法提供技术保障,承担或参购理由与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制修订;负责建立并保存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开展量值传递及溯源;依法开展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其他计量检定、检验、校准、维修、评价评估、仲裁检验、检测和咨询服务工作。3、****点击查看检测院是**市行政区域内唯一一家具有开展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服务能力和资质的检测机构。4、我院涉及的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等计量器具数量多、种类繁杂,按照《中华人民**国计量法》规定的对计量器具开展检定应按照经济合理、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计量检定/校准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国计量法》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点击查看检测院

地址: ****点击查看园区荣川路6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5月16日至2025年05月2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张怒

联系地址: **县富世街道吉祥路490号

联系电话: 133****点击查看0150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王东

联系地址: **市**县富世街道**街318号

联系电话: 0813-****点击查看922

六、附件



****点击查看

2025年05月16日

附件(1)
(已压缩)医学计量器具溯源单一来源(上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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