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第三医院精神卫生医养综合楼脑电图仪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浦城县第三医院精神卫生医养综合楼脑电图仪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于 2025-08-22

索 引 号:NP07120-0700-2025-00059
发文机关:****点击查看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25-08-22 15:22

生成日期:2025-08-22

发文字号:无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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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受****点击查看委托****点击查看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精神卫生医养综合楼脑电图仪采购项目组织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精神卫生医养综合楼脑电图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1000.00元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91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91000.00元

询价保证金:91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点击查看0300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脑电图仪

1台

具有常规脑电图、脑电地形图等功能,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91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按本询价文件第六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点击查看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 特定资格:若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③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三、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3日至2025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县德秀大**塘路42号。

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8日15:00时整(**时间)。

地点:**县德秀大**塘路42号。

六、开启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8日15:00时整(**时间)。

地点:**县德秀大**塘路42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询价通知书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如授权代表人获取询价通知书的应提供授权函。

3、如通过邮箱获取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相关文件可上传扫描件。

4、投标人代表投标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上青岭43号

联系人:周洪文

联系方法:0599-****点击查看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德秀大**塘路42号

联系人:何星

联系电话:0599-****点击查看650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025年08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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