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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州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运维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17日 17:2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9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9月1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段思亭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点击查看7402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州**市****点击查看生态环境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3-****点击查看52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州**市**路**丽景25幢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9****点击查看7402 | ||
附件: | |||
附件1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州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运维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5-09-12 00:00:00.0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1、更正事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更正前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申请人必须由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点击查看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建筑行业划型标准为中小微企业的申请人,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同时对报价不再执行价格扣除。 更正后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申请人必须由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点击查看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建筑行业划型标准为中小微企业的申请人,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同时对报价不再执行价格扣除。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更正日期:2025-09-17 00:00
其他:/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州**市****点击查看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0873-****点击查看5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州**市**路**丽景25幢5号
联系方式:159****点击查看74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思亭
电 话:159****点击查看7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