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要求类型 | 要求内容 | 是否必须响应 |
| 1 | 踏勘与计量说明 | 供应商必须自行前往X159县道红**村至托头岭村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原有路况、病害分布、施工环境、交通条件、施工难度及天气风险。一经报价即视为完全认可现场所有施工条件,所有施工风险自行承担,后期不得因现场情况、工程量微调、材料涨跌等理由申请加价、索赔。本项目按实际验收合格平方米数量×中标固定综合单价结算,4150㎡为预估总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合格完成工程量为准。 | 是 |
| 2 | 暂停施工 | (1)如成交人未经得采购人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暂停或终止本项目,同时赔偿采购人的所有损失(含因延误工期导致采购人所产生的任何损失)。(2)成交人未经采购人许可,以任何形式暂停或终止本项目累计达七个工作日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成交人合同;对成交人未完成该工程的项目,****点击查看施工队完成。(3)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成交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成交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成交人实施工程师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采购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采购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成交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采购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采购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引进新的承包单位。采购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建设单位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单位索赔。 | 是 |
| 3 | 售后服务 | 供应商必须提供快速化售后服务,如有问题应第一时间赶到我单位处理,否则我方有权终止一切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 是 |
| 4 | 结算支付 |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年内完成支付。(若质保期内,乙方不能及时有效的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采购方有权使用其他第三方进行售后维护,产生的一切费用归乙方承担。) | 是 |
| 5 | 关于报价 | (1)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报价前仔细阅读项目内容,根据项目内容初步拟定一套及以上施工方案(总体施工方案、项目质量保证措施、项目进度计划保证措施、项目售后保证措施、)和相关人员信息、施工材料是否符合我方采购需求纸质版送我方审查,价格合理、人员信息、施工材料符合我方采购需求,方案可行的为正式有效报价供应商,否则视为无效报价。(2)报价为全费用含税综合包干单价,包含人工、机械、C30混凝土材料、砂石水泥、切割、破除、清运、基层修复、模板、养护、刻槽、安全设施、交通疏导、保洁、管理费、利润、税金、质保、风险、垃圾外运等所有一切费用。(3)报价前仔细阅读商务条款,投标人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为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评委会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委委员会将该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恶意竞价者,上报相关部门且纳入黑名单。 | 是 |
| 6 | 工期要求 | 自采购人下达开工通知之日起 25个日历天内全部施工完成、养护到位、自检合格、清理现场并申请竣工验收。 无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延期,无故逾期每天按合同总价3%计取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合同总价15%。 | 是 |
| 7 | 质保期要求 | 项目整体质保期24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如出现路面开裂、断板、起砂、起皮、坑槽、渗水、强度不足、沉降等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到场免费维修、重做、更换,所有费用自行承担。逾期不到场维修,采购人可委托第三方维修,产生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依法追偿。 | 是 |
| 8 | 安全施工要求 | :1. 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期间所有安全管理。2. 施工必须规范摆放警示标志、反光锥、围挡、夜间警示灯,做好交通疏导,保障车辆、行人通行安全。3. 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反光背心,规范操作,杜绝违章施工。4. 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交通纠纷、民事赔偿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 是 |
| 9 | 履约及其他要求 | 1. 成交供应商须在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2. 全程服从采购人、乡镇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监管及整改要求,及时落实所有整改内容。3. 严格落实环保、扬尘、保洁要求,文明施工、规范施工。4.本项目所有采购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成交后必须100%执行,不得偏离。5. 合同争议协商不成,****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诉讼。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