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点击查看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冀医保规〔2023〕8号)及《****点击查看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则,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和准入标准,****点击查看小组对****点击查看中心开展考察评估,评估结果合格。现将符合条件拟纳入医****点击查看医疗机构(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26年8月21日至8月27日。
请广大参保群众、医药机构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如有异议,可及时向****点击查看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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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