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三支队购置多功能事故预防车辆速度反馈仪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三支队购置多功能事故预防车辆速度反馈仪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4-05-29

招标详情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三支队
联系人联系人4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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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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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8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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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就****点击查看购置多功能事故预防车辆速度反馈仪项目组织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购置多功能事故预防车辆速度反馈仪项目

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3、项目概况:为解决部分重点路段和新开通路段事故预防设备薄弱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事故预防能力,购置具有车速反馈、摄像监控、喊话提示、防疲劳激光束和警示爆闪功能的多功能事故预防车辆速度反馈仪。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六十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5、交货地点:****点击查看支队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提供全额发票,经确认无误后一次性支付100%合同价款。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①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5月31日(**时间9:00-12: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省**市**区**路233号科慧大厦519室

3.谈判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本项内容提供仅作为报名要求,不作为供应商资格符合要求的条件)

4.1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开启时间

拟投标包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承办人姓名

电子邮箱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4.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4.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上述所列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壹套(加盖单位公章)


四、谈判时间及谈判地点

1.谈判时间:2024年6月3日9时30分(**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2.谈判地点:**省**市**区**路233号科慧大厦515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点击查看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县王****点击查看收费站旁

联系人:白警官

联系电话:0355-****点击查看110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路233号科慧大厦519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7****点击查看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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