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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疫苗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管理,保障疫苗质量与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以及《**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中心近期拟开展**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省疫苗集中采购结算系统》中挂网的非免疫规划疫苗 。
二、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全程监管的原则,确保遴选过程和结果的公正性、合法性和权威性。
三、申报要求 (一)企业参选标准。疫苗生产企业在近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和不良记录,无违法违规促销活动,无产品质量等问题,积极配合AEFI病例和疫苗破损等事项有效处置。
(二)资料真实有效。疫苗生产企业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核实发现与事实不符,将取消本次遴选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与我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
(三)供货及服务保障。提交资料并参加本次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的疫苗生产企业,必须保证供货稳定、诚信守法、售后保障,否则将影响未来3年该疫苗在我市的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2日(工作日8:30 - 12:00,14:30 - 18:00),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方式。由被委托人****点击查看。
五、申报资质清单 1.疫苗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业务员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2.疫苗生产企业对其委托经营单位的授权书,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单位业务员的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委托人身份信息等)。
3.疫苗销售廉洁承诺书、产品质量保证书、疫苗运输企业资质相关资料(运输企业资质、与疫苗生产企业签订冷链运输协议或委托书等)。
4.所提交资质为纸质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工作后续安排及相关信息将****点击查看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各申报企业密切关注。
2.凡疫苗生产企业及相关单位擅自到接种单位推广宣传、干扰正常遴选程序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本次公开遴选资格。
3.本次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目录遴选结果有效期自正式公布之日起至下次目录更新前。
联系地址:**市**大道东路25号****点击查看控制中心供应科)
联系人:蒋爱华
联系电话:0724-****点击查看349
****点击查看控制中心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