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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相关标准:按国家及行业规定执行。
三、技术规格:序1
一、设备名称: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仪
二、数量:1套
三、技术要求:
1、用途:
▲1.1、仪器能鉴定革兰阴性杆菌、革兰阳性球菌、真菌、嗜血杆菌及奈瑟氏菌、厌氧及棒状杆菌等。
1.2、仪器能完成革兰阴性杆菌、革兰阳性球菌、酵母样真菌及肺炎链球菌的快速药敏试验(平均6~8hour)。
2、操作流程要求:
2.1、仪器真空充填器利用试卡半透膜原理≤70秒自动完成菌液充填。
2.2、每次可同时充填≥10个测试板。
2.3、仪器自动对试卡进行热切割封口。
2.4、仪器对鉴定/药敏试卡自动进行培养和每15分钟内一次动态读数。
2.5、仪器将完成后的试卡自动从读数架中退出,进入废卡收集装置。
▲2.6 容量:≥30张卡片,未来可以升级到≥60张卡位。
3、鉴定/药敏卡:
3.1、采用全封闭式并附独立条形码测试卡。
3.2、预置菌液传输管。
3.3、鉴定卡、药敏卡分别独立包装。
3.4、采用无菌生理盐水配置菌液。
3.5、检测过程中无需额外加试剂。
3.6、通过SFDA鉴定卡注册证+药敏卡注册证。
3.7、ESBL确证试验包含在某个常规药敏卡片中,并在6小时内完成。
4、仪器功能要求:
4.1、仪器测试卡位≥30。
4.2、原理采用多波长色谱鉴定技术和动态比浊分析。
4.3、最快5个小时内完成细菌鉴定。
4.4、可鉴定菌谱>500 种。
4.5、最快6-8小时内完成细菌药敏试验,提供20-40种抗生素药敏结果。
4.6、阴性菌药敏卡提供舒普深、替加环素、粘菌素在内的MIC 结果。
4.7、阳性菌药敏卡提供达托霉素,替考拉宁、头孢洛林在内的MIC结果。
▲4.8、酵母样真菌药敏卡提供卡泊芬净、氟康唑、氟胞嘧啶、米卡芬净伏立康唑等。
▲4.9、酵母样真菌药敏平均报阳时间小于16小时。
4.10、药敏试验符合美国 CLSI或法国 CASFM检测标准。
4.11、针对临床新耐药和低水平耐药提供更广谱的MIC检测范围(>5个MIC)。
4.12、可根据CLSI等指南报告多种未在卡片上完成的抗生素的S/I/R结果。
4.13、****点击查看工作站可以将结果与质谱结果自动连接。
5、专家分析系统要求:
5.1、以综合性的MIC为基础。
5.2、分析包含常见MRSA、ESBL、VRE等耐药表型在内的>3500种耐药表型。
5.3、储存≥59000 个MIC分布图。
5.4、提供临床治疗建议和修改:(In Vivo)在体内的用药分析。
6、硬件系统要求:
6.1、提供中文报告和统计系统,数据可以导入Excel和Whonet统计软件。
6.2、可与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进行BCI双向联网。
▲6.3、配备蓝牙比浊仪,可以通过蓝牙与主机连接通讯。
序2
一、设备名称:全自动血培养仪
二、数量:1套
三、技术要求:
1、用途:能自动对血标本、无菌体液进行细菌、真菌培养与监测。
2、组成部分要求:
▲2.1、系统可同时处理不少于240个瓶位。
2.2、每组培养箱的温度可在25℃-45℃范围内调校,来针对适合临床或环境细菌所需要的生长温度。
2.3、培养箱的每个孔都应有独立光学检测器来读取每个培养瓶的读数。
2.4、读出器/培养箱单元应可通过增加额外培养箱来扩充。
2.5、培养箱的每个孔都应有独立指示灯来指示是否容许放新瓶。
2.6、系统必须提供≥3种不同的计算方法,阈值、斜率与加速度,来决定阳性结果。
2.7、系统对一些延迟进入仪器内的培养瓶,应仍能检测阳性结果。
2.8、系统应能应用标准需氧及厌氧瓶、儿童瓶、中和抗生素需氧及厌氧瓶。
2.9、具备升级功能,未来可以升级到不少于1300个瓶位。
3、软件系统:
3.1、软件应已安装在培养箱/****点击查看工作站上。
3.2、软件应提供以图形为主的WINDOWS系统,非文字式用户界面。
3.3、系统的记忆体应能储存不少于1900个瓶的资料。
3.4、系统应可通过指令显示培养瓶的读数曲线。
3.5、系统可籍密码来保护系统默认值,调试值与数据。
3.6、系统可按瓶的种类或个别瓶来定义最长的培养时间,也就是可以单独设置每个培养瓶的培养时间。
3.7、系统应可产生最少3种不同的报告格式,每种报告格式应可由用户自行定义。
▲4、其他要求:为了保证配套试剂的良好效期及供应的及时性,且为了保障检验结果的准确性,所投产品在国内必须具备自有品牌血培养瓶生产能力,并提供血培养瓶注册****点击查看管理局网站截屏等证明材料。
序3
配套耗材、试剂目录清单
序号 | 目录名称 | 技术功能和用途描述 | 技术要求 | 规格 要求 | 最高限价(元) | 限价单位 |
1 | 革兰氏阳性细菌药敏卡1 | 用于确定葡萄球菌属、肠球菌属和无乳链球菌对抗生素的敏感性 | 能检测多种药物 | 各规格 | 60 | 测试 |
2 | 革兰氏阳性细菌药敏卡2 | 用于确定葡萄球菌属、肠球菌属和无乳链球菌对抗生素的敏感性 | 能检测多种药物 | 各规格 | 60 | 测试 |
3 | 肺炎链球菌药敏卡片 | 用于确定肺炎链球菌对抗生素的敏感性 | 能检测多种药物 | 各规格 | 60 | 测试 |
4 | 革兰氏阴性细菌药敏卡1 | 用于检测临床重要需氧革兰阴性杆菌对抗生素药物的敏感性 | 能提供微生物药物敏感性和耐药机制ESBL等多种药物检测 | 各规格 | 60 | 测试 |
5 | 革兰氏阴性细菌药敏卡2 | 用于检测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需氧革兰阴性菌对抗菌药物的敏感性 | 能提供微生物药物敏感性和耐药机制ESBL等多种药物检测 | 各规格 | 60 | 测试 |
6 | 革兰氏阴性细菌药敏卡3 | 用于检测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需氧革兰阴性菌对抗菌药物的敏感性 | 能检测多种药物 | 各规格 | 60 | 测试 |
7 | 革兰氏阴性细菌药敏卡4 | 用于检测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需氧革兰阴性菌对抗菌药物的敏感性 | 能提供微生物药物敏感性和耐药机制ESBL等多种药物检测 | 各规格 | 60 | 测试 |
8 | 革兰氏阴性细菌药敏卡5 | 用于检测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需氧革兰阴性菌对抗菌药物的敏感性 | 能提供头孢他啶/阿维巴坦、依拉环素等多种药物的检测 | 各规格 | 60 | 测试 |
9 | 酵母样真菌药敏卡 | 用于测定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酵母样真菌对抗真菌药物的敏感性 | 能检测卡泊芬净、氟康唑、氟胞嘧啶、米卡芬净、伏立康唑等药物 | 各规格 | 60 | 测试 |
10 | 革兰氏阳性细菌鉴定卡 | 用于来源于人体并经过分离培养的常见具有临床意义的革兰氏阳性菌的自动鉴定 | 共有检测碳源利用、酶类活性和耐药性的多种生化试验。 | 各规格 | 60 | 测试 |
11 | 革兰氏阴性细菌鉴定卡 | 用于自动鉴定大多数又临床意义的发酵盒非发酵革兰阴性杆菌 | 共有检测碳源利用、酶类活性和耐药性的 47 种生化试验。 | 各规格 | 60 | 测试 |
12 | 酵母菌鉴定卡 | 用于对绝大多数的酵母菌或酵母样真菌鉴定 | 共有多种生化试验,以检测碳源利用,氮源利用和酶活性。 | 各规格 | 60 | 测试 |
13 | 奈瑟菌、嗜血杆菌鉴定卡 | 可自动鉴定从临床病人样本中培养制备得到的多数有临床意义的苛养菌 | 卡片包含多种生化试验。 | 各规格 | 60 | 测试 |
14 | 厌氧菌及棒状杆菌鉴定卡 | 自动鉴定大多数具有临床意义的厌氧菌和棒状杆菌 | 卡片包含多种生化试验。 | 各规格 | 60 | 测试 |
15 | 一次性吸管和盐水喷咀及导管 | 用于全自动鉴定药敏系统自动稀释模式药敏菌悬液制备 | / | 各规格 | 1 | 测试 |
16 | 一次性悬浮液管 | 用于鉴定及药敏上机前的菌悬液制备 | / | 各规格 | 0.5 | 测试 |
17 | 样本稀释液 | 用于鉴定及药敏上机前的菌悬液制备 | / | 各规格 | 1 | mL |
18 | 厌氧产气袋 | 用于培养厌氧微生物 | / | 各规格 | 30 | 测试 |
19 | 血培养瓶(成人需氧) | 用于血液、体液的细菌培养 | 具备抗生素吸附能力 | 各规格 | 49 | 瓶 |
20 | 血培养瓶(成人厌氧) | 用于血液、体液的细菌培养 | 具备抗生素吸附能力 | 各规格 | 49 | 瓶 |
21 | 血培养瓶(儿童) | 用于血液、体液的细菌培养 | 具备抗生素吸附能力 | 各规格 | 49 | 瓶 |
注:(1)配套耗材、试剂缺漏项视同为负偏离。
(2)耗材:本项目服务期限内以实际配送数量为准,据实结算。
(3)《配套耗材、试剂目录清单》中耗材名称为示例,评标委员会将以投标人所填报耗材的功能及用途、技术要求认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表中填写所投耗材试剂产品信息。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设备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到货。耗材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计划通知后24小时内配送,属于紧急及加急供货的应及时配送,交货至****点击查看指定地点。
一、供货范围:
包括出厂价、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点的相关运输费、保险、商检费、消费税、增值税、仓储、装卸费、安装、检测、利润、税金、人员培训等伴随服务费以及本章技术要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中的有关要求。
二、设备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
2.1、特殊工具: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安装、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含维修软件)及清单,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之内。
2.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按出厂标准供应的主要备品备件/消耗品/维修零配件/常用耗材/选购件价格清单及其制造商名称、地址、使用寿命。如采购人质保期后购买备品备件/消耗品/维修零配件/常用耗材/选购件,其价格不能超过此清单价格及折扣。
2.3、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在国内至少有一家零部件仓库,保证10年以上的供应期。在设备正常有效期寿命内提供各种零备件维修、供应、更换服务,并且保证每周7天向采购人开放。所需零配件根据采购人要求以最快方式迅速发送。
2.4、货物使用期间,不得强制采购人货物零配件购新退旧。
三、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
3.1、中标人配合和指导采购人对货物储存、安装和使用场地的建设或改良(含配套设施及条件),确保货物达到规定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保证使用条件安全。
3.2、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现场场地符合安装条件后,采购人将通知中标人派技术人员对所投设备全面进行安装调试。中标人应派制造商技术人员在7日内到达采购人指**装地点,并在采购人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中标人未在7日内到达采购人指**装地点,采购人有权自行开箱安装调试。开箱如有缺货、错装、损坏或技术问题,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3.3、在验收报告出具前,中标人需按相关规定,委托国内具备资格的单位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报告,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4、设备验收签字前如有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更换。
3.5、中标人须承担货物验收前的财产保护责任,在验收前出现损坏由中标人负责。在安装运输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3.6、设备安装后,采购人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厂方标准、医院验收制度流程及合同要求如仪器设备需要特殊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温度、湿度、动强度等)进行验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和部分验收专用仪器,并承担相关费用。设备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
四、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
4.1、中标人应向采购人随设备提供全套设备技术资料,并译成中文,费用包括在投标价格之内。
4.2、中标人负责在现场向采购人技术人员(包括医师和技师)直接提供保修、维修、使用培训服务。至采购人技术人员能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简单的故障排除为止,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含现场培训,远程培训次数不限。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采购人另行确定。
五、售后服务要求:
★5.1、质保期:所投货物整机原厂质保期不少于二年,即安装调试完成,采购人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至少二十四个月内连续运转良好。保修期内投标人保证开机率95%(按一年365天计算)。质保期内,投标人负责维修与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投标人响应上述内容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上述内容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5.2、投标人在质保期满后只收取用工费和投标时承诺的备品备件所需费用,先维修,维修验收合格后付维修款。以上设备每次维护维修后,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记录。
5.3、售后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技术问题支持,24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
5.4、投标人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在国内的售****点击查看办事处的名称、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
5.5、投标人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在国内具有维修工程师(不少于2名)并注明名字、联系方式,并承诺如需要时工程师每周7天能随时到达采购人地点。
5.6、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具备国内免费维修电话、网络、电传或E-mail等适当形式的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若采购人技术人员提出技术咨询要求时,货物制造商能保证迅速做出响应并给临床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可通过电话提供远程在线维修、软件升级。
5.7、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保证所投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及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5.8、投标人负责主要设备和配套设备的软件更新及维护需终生并全保。
5.9、制造商应派技术人员每年对新设备进行1到2次的巡回检修,并出具检修报告。
5.10、投标人负责所投设备需按采购人要求,与医院相关系统对接,无条件开放其他连接所需端口,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等)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5.1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质保期后每年全保的价格清单,保修期后需要保修的价格不得高于此价格(此报价不计入投标总价内)。
5.12、如遇更换配件或其它特殊原因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中标人需向采购人****点击查看医院临床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维修期间如无法提供备用机的,将按实际停机时间的两倍顺延保修期。
5.13、进口商品由中标人提供进口报关单复印件和商检证明原件(要求商检)及进口机电产品相关批文,并承担一切费用。
六、验收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付款方式:
1.1、设备: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设备正常使用三个月后付至合同金额90%,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也无维修纠纷、无售货服务纠纷、无其他经济和法律纠纷)再无息支付10%。
1.2、耗材:产品验收合格入库后,****点击查看医院财务规定执行,按实结算。
2、设备其它要求及说明:
★2.1、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上述主要参数及配置的全新原装产品,保证提供的所有软件为正版软件。
2.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列出所有优惠条件,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2.3、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各种参数必须真实可靠,并以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原版DATA SHEET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如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原版DATASHEET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时,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2.4、装机后在设备醒目位置粘贴小贴士,内容包括本机器安装时间、保修期和售后维修电话。医疗器械及其外包装上必须按****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的规定,标明产品注册证书编号。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