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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 招标内容及服务范围
1、主要服务范围:保障我院医疗区手术室病患手术后转移病房保障服务。
2、招标项目:医疗区社会化医用智能转移床服务保障项目。
二、项目概况
乙方按第三方(住院病患需求)提供术后社会化医用智能电动转移床服务保障。
三、资质要求
1、服务企业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国工商部门注册颁
发的相关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相关资质证明及人员健康证。
2、服务企业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能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
3、服务企业投放的设备必须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或质
量检验报告。
4、服务企业须成立时间不得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
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
5、服务企业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点击查看事务所近三年年度审核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服务进行分包、转包和挂靠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四、服务要求
1、服务企业必须配备专业跟床服务人员(一车一人),
确保病患在转移过程中设备安全及其他相关服务(如:配合医生处理应急护理等)。
2、服务企业投放的电动转移床须配备移动式血氧、呼吸频率、脉率、血流灌注指数监测及报警功能。
3、服****点击查看医院智能转移床服务有关经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服务企业**单位(生产厂家)须提供相关证明(如:生产企业授权书、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件),承重不得小于200公斤。
5、服务企****点击查看医院感控要求(包括服务人员在内)每日进行全面消毒、擦拭或紫外线照射。
6、服务企业必须具备安全、自主的服务运行平台系统及安全防控措施。
7、服务企业全权负责智能转移床的运营,保障其经营及产品的合法性,负责日常运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投诉、设备维护等)。
8、服务企业须承诺投放的智能电动转移床对体系内人
员提供免费服务。同时须向院内人员、家属提供折上折优惠。
9、服务企业须承诺对短距离转移如(转科、转床)等提供免费服务。
五、招标方式: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
六、人员要求及服务地点
(一)人员要求
1.服务企业配备的服务人员(车辆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并须持证上岗,且具备相关护理专业知识或医学相关专业知识,并持相关证件。
2.服务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文明礼貌、不得留怪发型,浓妆艳摸,影响医院形象。
(二)服务地点
1.服务地点:医疗区各手术室及其它特殊需求科室。
2.收费方式:第三方(手术病患家属)根据需求自愿采用社会化智能电动转移床,以自行扫码的方式。
(三)投放要求
1.交货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自然工作日内,依据病患需求量,服务人员及设备全部到位。
2.收费标准以市场服务收费价格130元/单次为基准。
3.投放数量:医疗区各手术室投放共计约8辆。
4.具体收费价格以服务企业投标报价为准。
七、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3年,一年一签,每年依据满意度测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满意率达85%),综合考评,经双方协商,逐年续签。
八、履约保证金
签订项目合同前需向甲方财务交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整大写:(伍万元整)。合同期满,无违约发生,无息退还。
九、公示期限:五个工作日
十、预计采购时间:2025年10月20日
十一、意见建议反馈方式及材料
供应商对此采购需求提出意见建议时,可在公示期内采取书面向我单位反馈,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包括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3.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保密责任书;(加盖公章)
5.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7.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
十二、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容
联系方式:159****点击查看8505
QQ邮箱:****点击查看@qq.com
十三、监督电话:029-****点击查看8151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人:董庆峰
十四、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的初步采购安排,主要向社会广泛征集供应商意见,包括对于本项目需求清单中涉及到的产品参数是否存在指向性、排他性等情形,采购预算、交付周期等是否合理,以及其他合理化、科学化建议。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合理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所有意见建议我单位均不作书面回复。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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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