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现将《****点击查看**牧场配套种苗养殖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有关信息向公众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信、传真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牧场配套种苗养殖用海项目
海域使用申请人:**市瀚****点击查看公司
编制主体:****点击查看**公司
论证报告名称:《****点击查看**牧场配套种苗养殖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31日
意见接收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省**市**县后宅镇中兴路中段
联系人:林同志
联系电话:0754-****点击查看2805
传真:0754-****点击查看2856
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点击查看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