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5-09-17 16:44信息来源:****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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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聘任文件和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2025-10-11 09:00:00 |
90天 |
暂无 |
银行保函 |
5,000元 人民币 |
397,040元 人民币 |
综合评估法 |
2025-10-11 09:00:00 |
**开标室 |
待定 |
资格后审 |
否 |
0001-01-01 00:00:00 |
无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