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2025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公告
各疫苗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阳光遴选,保障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公平、公正、合理、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国疫苗管理法》《****点击查看委员会关于印发疫苗全程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方案(2023版)的通知》(川卫疾控函〔2023〕11号)等要求,我县拟于近期召开2025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参与遴选的非免疫规划疫苗为2025年**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中公示中标的非免疫规划疫苗。
二、遴选原则
按照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全程监管的原则。
三、提交材料
(一)生产企业简介。
(二)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进口疫苗生产企业代理商需提供生产企业对其的授权书。
(三)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复印件,进口疫苗的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五)《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的复印件,《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进口药品进行分包装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
(六)疫苗简介表、疫苗销售廉洁承诺书、产品质量保证书、退换疫苗承诺书(见附件)。
(七)疫苗生产企业业务员的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疫苗生产企业给代理商的委托授权书,代理业务员的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
(八)疫苗运输企业资质相关材料(运输企业资质、与疫苗生产企业签订协议或委托书等)。
四、资料要求
(一)相关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疫苗生产企业印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授权书需明确有效期)。
(二)所有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制作封面、目录。
(三)所有需要的资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以纸质形式提交到指定地点,不接受邮寄、快递资料。
(四)疫苗生产****点击查看中心提供的数据和信息等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核实发现与事实不符,将取消本次遴选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
五、资料提交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请参加遴选的疫苗生产企业于2025年7月4日—7月11日(5个工作日)提交资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凡疫苗生产企业及相关单位擅自到接种单位推广宣传、干扰正常遴选程序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本次公开遴选资格。
地点:仪**新政镇宏德大道东三段57号(****点击查看五楼512室免规科)
联系人:康轶然 联系电话:0817-****点击查看769
附件:1.疫苗简介表
2.疫苗销售廉洁承诺书
3.产品质量保证书
4.退换疫苗承诺书
****点击查看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