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集全县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隆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集全县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于 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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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挪用侵占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保障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突出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内容

****点击查看医疗机构

1.通过车接车送,提供免费吃喝、免费体检、赠送礼品、返还现金等方式,诱导参保人虚假住院骗保。

2.通过给予人头费、奖励提成等方式,拉拢介绍病人虚假住院骗保。

3.与养老、康复、护理机构等勾结,诱导无住院需求的供养老人、康复人员、失能人员虚假住院骗保。

4.聚敛参保人医保凭证,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骗保。

5.雇佣无资质人员冒用他人名义开展诊疗活动骗保。

6.伪造或篡改CT、X线、核磁共振、超声等医学影像资料和临床检验检查报告骗保。

7.通过编造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理疗记录等方式,虚构诊疗服务项目骗保。

8.通过伪造或编造医嘱、处方,篡改药品耗材进销存记录,虚假开具药品耗材等骗保。

9.将自费整形美容类项目串换为医保目录内的项目收费或低价项目串换成高价项目收费骗保。

10.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串换医疗项目或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11.未严格执行实名制就医管理规定,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

12.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点击查看药店

1.****点击查看医疗机构空白处方,私刻医疗机构公章、医师个人签章等方式伪造药品处方骗保。

2.与医药企业、医疗机构勾结伪造处方骗保。

3.****点击查看医院,借助人工智能自动生成虚假处方骗保。

4.敛聚参保人医保凭证,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骗保。

5.将食品、保健品、生活日用品、化妆品等非药品以及非医保药品串换为医保药品骗保。

6.组织本单位员工空刷套刷医保卡骗保。

7.有组织前往其他单位、企业等,诱导员工虚假购药骗保。

8.诱导或协助参保人购药后进行倒卖“回流药”骗保。

9.通过非法渠道采购“回流药”二次销售。

10.诱导或协助他人冒名购药、超量购药。

11.未严格执行实名制购药管理规定,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

12.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三)参保人员

1.将本人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2.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3.协助非参保人骗取医保待遇资格;参与或配合定点医药机构欺诈骗保。

(四)职业骗保人

1.“黑中介”拉拢、诱导参保人虚假住院骗保。

2.药贩子、卡贩子、职业开药人倒卖“回流药”骗保。

3.组织或参与空刷套刷医保基金,或骗取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补助等。

4.组织或参与伪造处方、发票单据,伪造、篡改基因检测报告等病历资料骗保。

5.协助非参保人骗取医保待遇资格。

6.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五)医保部门

1.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向被监督检查对象通风报信,泄露监督检查敏感信息,徇私枉法、有案不查、包庇纵容。

2.医保基金审核不全面、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违规拖欠“两定”机构费用,在“两定”机构资格准入及资金拨付中以权谋私、收受贿赂。

(六)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1.对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问题,无正当理由不受理、不核查或核查不深不实、敷衍了事。

2.违规降低医药机构审批准入标准,审批设立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医药机构,造成医保基**全运行风险。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线索征集方式

举报人可以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向****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保障局)进行举报。

1.举报热线:0893-****点击查看345,受理时间为工作日(星期一至五,9:30—12:30,15:30—18:30)。

2.现场举报:****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保障局)

3.举报邮箱:****点击查看@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医保基金监管问题线索举报”。

4.书面举报:将书面举报材料邮寄至****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保障局),邮政编码:856600。

四、线索征集要求

1.请举报人尽量提供详实、准确的线索信息,如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药品名称、规格、涉及金额、相关票据凭证等,以提高举报线索的可查性和有效性。

2.鼓励实名举报,****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3.举报内容应客观、真实,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维护医保基**全人人有责,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医保基金监督,共同守护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保障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