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锦溪人民医院关于电子胃肠镜项目的成交公告

昆山市锦溪人民医院关于电子胃肠镜项目的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5-06-0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电子胃肠镜
品目

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04日 14:4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耀青,徐**,陆卫明
总成交金额 ¥1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浩
项目联系电话 0512-****点击查看3600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市锦溪镇**东路8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8****点击查看1609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元和街道华元路766****点击查看中心1幢27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浩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电子胃肠镜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 中标/成交金额
1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0505MA1N1QG16P **高新区鹿山路369号39幢417室 ****点击查看000元 ****点击查看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电子胃肠镜

品牌(如有):**澳华

规格型号:AQ-300

数量:1套

单价:****点击查看0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陆卫明、朱耀青、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

收费金额:26000元,由成交单位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锦溪镇**东路800号

联系人:蔡国强

联系电话:0512-****点击查看7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元和街道华元路766****点击查看中心1幢2706室

联系人:陈浩、王佳静

联系电话:0512-****点击查看36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浩、王佳静

电话:0512-****点击查看360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点击查看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点击查看采购文件.doc
附件(1)
JSZC-320583-LHZX-T2025-0024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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