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等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惠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等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于 202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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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联系人1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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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9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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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5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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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点击查看职业卫生等项目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点击查看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职业卫生等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134489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34489元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磋商保证金

1-1

个体防爆粉尘采样器

12台

47496

0

1-2

一氧化碳检测仪

1台

25414

1-3

二氧化碳检测仪

1台

18198

1-4

甲醛测定仪

1台

23838

1-5

激光粉尘仪

1台

16980

1-6

激光测距仪

1台

1994

1-7

照度计

1台

569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1.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 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磋商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 9 月 9 日至2025年 9 月 16 日17:30时(**时间,下同)。

5.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省**市**县螺城镇自来水营业大楼三层(永信招标业务部)。

5.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或事项:意欲参加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在上述时间内获取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否则没有资格参与磋商。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供应商可在规定时间前****点击查看公司账户,汇款单(注明单位名称,采购项目名称)连同营业执照扫描件和联系方式等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126.com,磋商文件电子版按发送邮箱寄发。

5.4磋商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提交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 9 月 22 日9:30时,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点击查看开标会议厅 (地址:**市**县螺城镇自来水营业大楼三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8.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县螺城镇惠泉南路

邮编:362100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5-****点击查看2710

9、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螺城镇自来水营业大楼三层

邮编:362100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 0595-****点击查看2639

10.本公告发布媒介

**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ygcg.****点击查看.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

附1:购买磋商文件和****点击查看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 ****点击查看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支行

银行账号:****点击查看19097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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