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点击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医用印刷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成交人数量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医用印刷品服务项目 | 25.742 | 0.2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单位自筹资金,采购预算25.742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提供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点击查看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谈判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请到“****点击查看官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5日。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期限: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5日。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点击查看采购办(**市**区歌**保育路109号行政楼1楼采购办)。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时间16:00。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二选一)
1.转账(汇款)方式
1.1投标人应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参与第一次投标已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不用再次缴纳)。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歌**镇保育路109号
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证号)12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887271
银行账号:3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6404390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童家桥支行
开户银行行号:102****点击查看01161
开户银行地址:**市**区童家桥大水井160号-1号
1.2****点击查看银行转账(电汇)时,****点击查看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投标保证金保函方式
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点击查看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保函受益人须为本项目采购人。
2.2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
2.3投标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投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三)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谈判结束后,签订合同前撤回其谈判文件。
2、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中标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中标时规定的技术条件、供货范围、服务条款和价格等签订合同)。
六、****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点击查看(http://www.****点击查看.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十)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采购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点击查看采购办)
电 话:023-****点击查看6742
地 址:**市**区歌**保育路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