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防洪渠维修项目-询比公告
(编号:****点击查看)
1.询比条件
**机场防洪渠维修项目 已经批准,采购人为 ****
点击查看,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项目概况
2.1询比范围:本项目包括拆除原有总长400m水泥砂浆砌筑卵石防洪渠(含渠身底部混凝土基础、排水口出口构筑物),废料外运弃置,重新开挖沟槽、级配砂砾回填基底,水泥砂浆片石浆砌防洪渠,渠体设置内嵌PVC密封胶伸缩缝,恢复完整防洪排水功能。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2.2项目地点:**龟兹机场。
2.3工期: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总工期45日历天(具体开始施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响应主体: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经理需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除非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中规定的例外情形,但需在应答时说明具体情况。
(4)财务要求:供应答人财务状况良好的相关承诺。
(5)信誉要求: 1****
点击查看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点击查看.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
点击查看商行****
点击查看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
点击查看.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本询比公告发布之后,查询当日生成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询比响应;
(3)牵涉破产、清算、并购重组,未被列为司法强制被执行人,不存在 “****
点击查看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情形;
(4)“财产被保全、查封、冻结导致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法定代表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限制高消费并导致供应商丧失履行能力” 的情形;
(6)“与采购人正在进行未决诉讼或执行案件的利害关系且影响询比公正性”等情形;
(7)“既往发生无故拖欠采购人款项且影响询比公正性”的情形。
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6年8月21日13时至2026年8月26日18时(**时间,下同),携带资料在**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
点击查看.com/)购买询比文件,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资料,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以及电子邮箱等)。注:所有资料合并成一个PDF格式上传。
4.2 询比文件(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31日16时3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本次询价采用线下会议形式。请各供应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纸质响应文件,与无需密封的原件备查资料递交至****
点击查看市迎宾路1号**机场办公楼2楼会议室。请务必按时参加。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
点击查看.com)、**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
点击查看.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点击查看 地 址:****
点击查看市迎宾路1号**机场
联系人: 李康宁
电 话: 199****
点击查看5413
邮 箱: ****
点击查看@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