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桥镇中心卫生院精神卫生专科建设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峨桥镇中心卫生院精神卫生专科建设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4-12-23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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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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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精神卫生专科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繁阳镇华阳村;

中标金额:222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脑电图仪

品牌:**诺诚

规格型号:Nation9128W-C

数量:1台

单价:96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刁幕戈、李爱剑、苏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市公共**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8.2、中标供应商业绩:无。

8.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8.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蒋墩路10号

联系方式:刘兴 0553-****点击查看00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新产****点击查看基地三期(南区)D座6、7、8层

联系方式:136****点击查看90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工

电话:136****点击查看9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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