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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保障局,****点击查看中心,各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省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SC-HCDL-2025-01)工作安排,****点击查看医疗保障局****点击查看事务中心,下同****点击查看医疗机构开展吻合器类医用耗材约定采购量确认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范围
已成功报****点击查看医疗机构。
二、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确定规则
对医疗机构已报采购需求量的中选产品,****点击查看医疗机构填报的采购需求量作为本次带量联动采购的约定采购量,医疗机构无需操作。对医疗机构报采购需求量但企业未申报、未中选的产品(详见附件1),对应采购需求量作为待分配量,将每个采购分组按中选价格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由医疗机构重新分配给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
三、确定约定采购量的途径
医疗机构报采购需求量但企业未申报、未中选的产品,由医疗机构重新分配给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并通过本地Excel表(详见附件2)填写****点击查看医疗保障局汇总(详见附件3),****点击查看保障局汇总后通过电子邮件报****点击查看。
四、填报时间
****点击查看医疗机构填报时间: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1日12点。
(二)医保部门审核时间:****点击查看保障局需在8月1日17点前完成审核。****点击查看保障局****点击查看医疗机构的分量数据后,加盖公章扫描(含Excel电子表格)报送****点击查看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五、工作要求
(****点击查看医疗保障局精心组织实施约定采购量的确定工作,落实医疗机构按规则自主确定约定采购量的要求,指导医疗机构选择价格合理的中选产品。要提前部署,要求医疗机构按统一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协议采购量的确定工作。
****点击查看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约定采购量确定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政策咨询电话:0818-****点击查看667。
附件:
四****点击查看采购办公室
(****点击查看代章)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