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0日,我会公示了半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及其配套器材采购项目评审结果。2025年1月2日,参与报价的其他供应商对评审供应商报价的产品工作湿度、病人抗阻范围、除颤后ECG波形恢复的时间三项参数提出质疑,并提供了该产品的使用说明书。1月6日,我会函告评审供应商,要求针对商家存疑的三项参数进行自证,但该公司业务经办人员回复的《证明函》和相关《检验报告》未能证明上述三项参数满足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
依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我会决定取消半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及其配套器材采购项目的评审结果。下一步,我会将进一步修订完善该项目的采购需求,适时通过****点击查看官网重新发布采购公告,面向社会公开询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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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