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省基本医保、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原省级增补乙类药品2020年消化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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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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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省基本医保、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原省级增补乙类药品2020年消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2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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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皖医保发〔2019〕47号),在已完成国家重点监控品种消化任务的基础上,现就做好原省级增补乙类药品2020年消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省统一消化品种。充分考虑待消化药品在我省药采平台挂网采购情况,将原省级增补药品未在我省挂网采购、2017-2019年近三年或2019年虽在平台挂网但采购量“0”的药品作为首先消化品种。按照40%年度消化任务要求,经公示,确定本次消化品种(具体到剂型)159个,其中西药部分90个、中成药部分69个,具体品种见附件。

二、限时完成消化任务。各地自2020年10月1日起开始目录消化工作,2020年12月31日前全面调出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范围。

三、做好系统更新维护。****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信息中心)要及时更新我省医保药品信息数据库,并督促指导各统筹地区做好医保结算系统中药品项目的更新维护工作。各统筹地区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药品消化工作平稳有序。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点击查看保障局****点击查看保障厅报告。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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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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