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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点击查看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批复文号 | 盐发改【2023】276号、盐发改【2024】344号 | |||||
建设地点 | **市**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日收集分类转运生活垃圾90吨,包括建设智能垃圾分类房297个,配套分类转运车50台等。;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5100.0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所有招标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16.6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10-18 00:00至2024-10-22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10-18 00:00至2024-10-22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招标代理从业方章(提供信息一致的《**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招投标专业,提供有效可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案表二维码无法进行扫描查询的视为无效);主要专职技术人员(2人):招标代理从业章;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是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2、本项目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下浮3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3、各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上资料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qq.com;招标人将对收到的资料进行审查。 | ||||||
联系人 | 李女士 | 联系电话 | 0816-****点击查看9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