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清丰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一批)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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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3-31
河南****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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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9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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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点击查看-A
二、合同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一批)二次
三、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四、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一批)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点击查看
地址:**县人民**和义路东侧
联系人:张茜
联系方式:189****点击查看9599
2.供应商(乙方):****点击查看
企业规模:中型
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商英街99号2号楼611号、808号
联系人:温发军
联系方式:158****点击查看786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点击查看0000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发货时间:乙方收到本合同全部价款后60日内发货。 2、在本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内,乙方负责将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运至本合同附表约定的交货地点。标的物由甲方、丙方妥善保管并存放在符合存放条件的地方,并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标的物运抵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指挥和安排安装调试工作,甲方、丙方负责做好协调工作,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另有约定的除外。 3、甲乙丙三方应共同做好清点核对、安装、调试、功能测试、卫生防疫部门检验等相关验收工作,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交货时,由甲方、丙方开箱并对产品的包装、规格、型号、数量进行检验,如与本合同约定的不符或产品有损坏,短缺现象,由乙方负责更换、补充。甲方、丙方收到产品后,甲乙丙三方商定验收具体日期,但应在 1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后甲方、丙方有义务在乙方提供的验收单上签字认可,进口产品交货时必须提供报关单及商检证明,计量产品交货时必须提供计量检验合格报告。验收期限内甲方、丙方如对产品有异议,应书面提出退换产品要求,如甲方、丙方在验收期限内未向乙方提出书面退换货要求,则视为已验收合格。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磁共振 通用电气医疗系统 ****点击查看公司 3.0T 1 22,860,000.0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3月31日
附件(1)
清丰县人民医院购销合同包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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