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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市120****点击查看的救护车及车载医疗设备,项目拟采购监护型救护车4台,同步配齐碳纤维担架、除颤监护仪、转运呼吸机、电动吸引器、心电图机、微量注射泵、可视喉镜各4台。项目设备全部投入院前急救一线值班使用,建成后将进一步充实全市急救运力和装备力量,优化急救站点装备配置,提升心搏骤停、严重创伤等急危重症现场救治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为筑牢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防线提供坚实装备保障。
二、相关标准:★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序号 | 标的 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单价限价(元) | ||||||||||||||||||
| 1 | 监护型救护车 | 一、车辆技术要求 ▲1.外形尺寸:6000mm>长≥5800mm、2100mm≥宽≥1900mm、2600mm≥高≥2400mm(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提供产品彩页或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或者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佐证)。 2.医疗舱尺度:长≥3300mm、宽≥1750mm、高≥1650mm。 3.轴距:≥3700mm。 4.排量:≥2200ml。 5.燃油类型:柴油。 ▲6.额定功率:≥120kw(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提供产品彩页或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或者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佐证)。 7.最大扭矩:≥400N.m。 ★8.排放标准:尾气排放必须符合国VI标准(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提供产品彩页或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或者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佐证)。 9.发电机:发电机为12V,功率为120AH以上。 10.制动系统:盘式,液压制动,具备ABS刹车防抱死系统、ESP车身电子稳定系统。 11.空调系统:冷暖空调,医疗舱、驾驶舱双空调,独立控制。 12.安全气囊:正、副驾驶座配安全气囊。 13.侧拉门:侧拉门应位于医疗舱右侧。 14.踏板:医疗舱右侧侧拉门处安装伸缩电动上车踏板。 15.后视镜:电动可调。 16.车窗:医疗舱右侧侧拉门上为可开启式玻璃窗。 17.倒车雷达:配备三点以上的前、后倒车雷达。 18.倒车影像:应配备倒车影像系统。 二、医疗舱改装要求 1.内饰材料:医疗舱内饰(顶、左侧、右侧、中隔板等覆盖件)材料应都为ABS复合材料。 2.内饰工艺:医疗舱内饰(顶、左侧、右侧、中隔板等覆盖件)要求采用ABS复合材料模具一次成型工艺(无尖锐突出形状,周边修光,连接平滑)。 3.固定与连接:医疗舱内饰及结构件安装必须与车身固定连接,具有良好密封性和稳定性。 4.地板:采用耐磨、耐酸、耐碱、阻燃、防滑、防霉、易清洗医疗专用塑胶地板。 5.中隔墙:驾驶舱和医疗舱间由中隔墙完全隔离,中隔墙采用ABS复合材料模具一次成型工艺。配有可开启移动式透明推窗,推窗玻璃带有锁定装置。 6.前部操作柜:操作柜位于医疗舱前部,柜体外部覆盖件采用ABS复合材料模具一次成型工艺,内部采用**度PVC板材加工制作(用于放置急救箱/急救包等其他医疗用品)。 7.药品柜:药品柜柜体外部覆盖件采用ABS复合材料模具一次成型工艺,内部采用**度PVC板材加工制作,封边及接口处不可有触手感。药品柜位于医疗舱左侧前部,并带有柜门,下部为开放式柜(用于放置注射用品及各种急救药品)。 8.操作平台:操作平台位于医疗舱左侧中部,采用ABS复合材料模具一次成型工艺。操作平台下面为电器柜。 9.辅料柜:辅料柜位于医疗舱顶部左、右两侧,左侧为带门式辅料柜(采用可视化设计),右侧为敞开式辅料柜,用于分别放置一次性床单、外伤包扎用品、隔离防护用品、插管等辅料,辅料柜数量不少于6个。 10.氧气瓶柜:氧气瓶柜采用ABS复合材料模具一次成型工艺,位于医疗舱左侧后部(固定)。柜内配置2个10升铝合金氧气瓶。 11.集成内顶:内顶集成照明(包括照明灯、氛围灯、射灯等)、储物、输液、杀菌、全方位扶手功能,内顶采用ABS复合材料模具一次成型工艺,内顶上功能配件采用内嵌式定位设计。 12.护士椅位于担架前部操作柜上,可折叠收起,配有安全带。 13.医生椅(3把独立座椅)位于医疗舱右侧,配有安全带,座椅的固定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14.配有免洗消毒液固定装置、污物桶。 15.医疗舱至少有2个车窗,至少1个可开启。 16.医疗舱尾门、中门以及顶部安装安全扶手。 三、电控系统 1.主控制电路:主控制电路采用集成电路控制系统,配置高清液晶触摸控制屏(≥10英寸),控制屏至少显示舱内温/湿度、氧气余量、电瓶电量、吸引负压状态、灯光控制以及电器控制等相关用电设备的工作状态。 2.备份控制电路:主控制电路下方配置手动备份控制电路(确保在故障状态下,仍能使用医疗舱内电器设施)。 3.副控制电路:医疗舱尾门以及驾驶室设有副控制电路。 4.附加电瓶:附加电瓶采用汽车专用电瓶,容量不小于65AH(用于在驻车时医疗器械使用)。电瓶应安装在方便检修的位置。蓄电池安装及其所有连接应确保杜绝任何情况下发生短路的可能。在车辆熄火后,附加电瓶和启动电瓶自动断开。在车辆启动时,附加电瓶和启动电瓶自动连接。 5.逆变器:逆变器采用智能逆变/充电一体机,至少12V输入,输出为220V、不小于1000W纯正弦波电源,220V供电线路配置断电保护。 6.供电要求:在车辆启动状态下,可实现至少24小时不间断供电,可输出220V,不小于1000W纯正弦波电源可供医疗设备使用,并在医疗舱内相应的位置上安置12V电源插座二个、220V电源插座四个、5V USB二孔插座。在驾驶室内设有电源总控开关,在总控开关关闭后所有用电器与主、副电瓶断开。 7.安全保护:每个分电路应设有相应规范的过载保护装置,以确保医疗救护设备的电器正常使用。 8.驾驶室配电:驾驶舱预留保险盒及连接端口(由电源经由保险盒至用电器连接端口)。 9.外接充电:配备内置充电设备,用于对蓄电池的充电,同时提供电力供车载医疗设备充电,需配备防水外接充电接口,外接充电线缆长度≥10M。 10.车载担架系统:配备自动上车担架、铲式担架、软担架。 11.自动上车担架: 11.1由铝合金制成; 11.2折腿机构由两侧把手控制,且担架头部可折叠; 11.3 PVC防水海绵床垫,靠背和膝盖可自由调节,靠背最大倾角≥75°; 11.4椭圆形腿管,四周均匀分布的辅助上车轮以及铝块; 11.5上车后可由固定装置锁在车厢底上; 11.6自重≤40kg,承重≥250kg。 12.软担架:软担架采用防水尼龙布制作,周边设6个拉手。 13.警示系统: 13.1控制方式:驾驶室控制; 13.2车顶前部安装三段内嵌式蓝色爆闪警灯,车身左、右两侧装有内嵌式蓝色异型LED警灯各2组,尾翼集成高亮LED警灯,并配有中网警灯2组,后保险杠警灯2组,安装牢固,全方位爆闪,且要求密封严密、不渗雨水; 13.3警报器采用100W以上扬声器,采用分体式控制手柄设计,具有独立救护音按键及音量可调模式,并具有喊话功能,驾驶室控制。 14.供氧系统 14.1氧气瓶柜内配备2 只10L铝合金医用氧气瓶,氧气瓶采用金属支架固定,操作方便,并且控制屏上可显示氧气余量,可实时监测氧气瓶内的压力及储氧量; 14.2氧气管道:氧气主连接管道应采用不锈钢管,并隐藏于内饰与车身之间, 氧气阀与管道连接应采用金属快速活接; 14.3接口:配备即插即用湿化瓶及接口1组,以及呼吸机接口1组。 15.换气系统:具有双向换气功能。 16.杀菌系统:紫外线辅助杀菌,具有延时启动功能。 17.照明系统 17.1工作灯:医疗舱顶部配有LED平板光带,支持亮度调节; 17.2射灯:医疗舱顶部配有专用射灯4组,LED冷光源,聚光型,支持调节照射角度; 17.3后照灯:医疗舱尾部配有采用LED后射灯; 17.4夜间外部照明:车身两侧尾部配有夜间外部照明系统1组。 18.输液固定器:医疗舱顶部配有2组折叠式输液架,采用防松脱挂设计。 19.灭火器:驾驶舱和医疗舱内各配有至少1个灭火器。 20.对讲系统:配有对讲系统,可实现驾驶舱与医疗舱前后对讲、双向控制,且主控带有音量调节功能。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采购人要求改装的车辆能够取得中华人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产品准入(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须承诺改装车辆必须能够在采购人使用地(**省**市)办理机动车登记上牌(由投标人负责)(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 4 台 | 386000.00 | ||||||||||||||||||
| 2 | 碳纤维担架 | 1.担架材质:担架主体为T700级及以上碳纤维材料(担架可透X 光,可进入核磁共振室)。 2.担架两端设有离合装置(担架可分离成左右两部分)。 3.最大可载重:≥200kg 4.自重:≤4.5kg。 | 4 台 | 10000.00 | ||||||||||||||||||
| 3 | 除颤监护仪 | ▲1.含电池(配≥1块外置锂电池,满电情况下可支持200J除颤≥300次)。充电时间从0-100%小于3小时。(“满电情况下可支持200J除颤≥300次”,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提供产品彩页或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或者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佐证)。 2.彩色显示屏≥8英寸, 分辨率≥1024×768像素,可显示≥5通道监护参数波形,自动亮度调节。 3.支持中文操作界面。 ▲4.具备手动除颤、心电监护、血压测量、血氧测量、呼吸监护、自动体外除颤(AED)功能、起搏功能(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提供产品彩页或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或者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佐证)。 5.除颤采用双相波技术,具备自动阻抗补偿功能。 6.手动除颤分为同步和异步两种方式,能量分档大于等于20档,可通过体外电极板进行能量选择,最大能量≥360J。 7.体外除颤电极板同时支持成人和小儿。 8.AED除颤功能提供中文语音和中文提醒功能。 ▲9.除颤充电时间(从0J到200J)≤4s(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提供产品彩页或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或者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佐证)。 10.配备体外起搏功能,起搏分为固定和按需两种模式。具备降速起搏功能(每台设备配备一副具备起搏功能的电极片) 11.具备报警功能,对患者的异常生理参数及时进行声光报警,报警参数可调。 12.可根据病人类型自动切换除颤默认能量、CPR提示和参数报警。 13.具有打印功能,可打印患者心电波形、生理参数等数据。 14.主机重量≤5.5KG。 15.防尘防水级别不低于IP55。 16.投标人需承诺开放端口,可与**市急诊急救一体化平台对接,采用加密方式进行数据传输(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17.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原国家****点击查看总局)医疗器械注册证。 ★18.配件清单:
| 4 台 | 60000.00 | ||||||||||||||||||
| 4 | 转运呼吸机 | 一、整机与显示要求 1.适用于成人、小儿和婴幼儿患者通气辅助及呼吸支持。 ▲2.整机为电动电控设计,涡轮驱动产生空气气源(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提供产品彩页或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或者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佐证)。 3.内置电池,续航时间≥ 4小时。 4.呼吸机主机重量≤4.5kg。 5.涡轮峰值流速≥200L/min。 6.配备提拿悬挂一体化多功能把手。 7.采用≥7英寸触摸屏,分辨率≥800*480像素,可同时显示波形和监测参数。 8.具有屏幕亮度自动调节功能(根据环境光线强度自动调节屏幕亮度)。 9.具有关机状态下电量显示功能。 10.具备存储功能,≥5000条报警和操作日志记录存储。 11.可升级WiFi无线数据传输功能。 ★12.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原国家****点击查看总局)医疗器械注册证 二、环境适应性要求:防尘防水等级≥IP34。 三、呼吸模式及功能 ▲1.模式:具备容量控制/辅助通气模式V-A/C和容量同步间歇指令通气模式V-SIMV;压力控制/辅助通气模式P-A/C和压力同步间歇指令通气模式P-SIMV;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模式/压力支持通气模式CPAP/PSV、双水平气道正压通气模式(如BIPAP或DuoLevel或BiLevel)(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提供产品彩页或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或者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佐证)。 ▲2.具有有创、无创通气模式和高流量氧疗模式(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提供产品彩页或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或者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佐证)。 四、设置参数 1.潮气量调节范围:20ml—2000ml 2.吸气压力:1—60 cmH2O 3.呼气末正压:0— 40cmH2O 4.吸入氧浓度:21—100% 5.吸气时间:0.1—10s 6.压力触发灵敏度:-20至-0.5cmH2O,或 OFF 7.流速触发灵敏度:0.5—20L/ min,或 OFF 8.呼气触发灵敏度:Auto, 5—85% 9.氧疗流量:2—80L/min 10.吸呼比:4:1-1:10 五、监测参数和报警 1.监测参数:氧浓度、分钟通气量、潮气量、气道压力、呼吸频率、ETCO2等关键参数。 2.波形监测:压力—时间、流速—时间、容量—时间,V-CO2环等。 3.报警:具有声光报警功能,包括潮气量、通气量、压力、呼吸频率、窒息、氧浓度、氧气不足、电量不足、管路脱落、机器故障等。 4.信息互连:支持多种网络连接方式(WiFi、5G等)灵活将呼吸机数据传输到远程终端,实现患者的远程实时监控.投标人需承诺开放端口,可与**市急诊急救一体化平台对接,采用加密方式进行数据传输(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配件清单:
| 4 台 | 125000.00 | ||||||||||||||||||
| 5 | 电动吸引器 | 1.负压源:负压泵。 2.供电方式:外接电源和内置电池供电方式。 3.电池续航:电池满电可连续使用30分钟以上,可反复充电。 4.负压值:具备显示功能。 5.具有墙挂式结构(可以安装在监护型救护车上 )。 6.极限负压值:≥0.08MPa (600mmHg) (在1个标准大气压下)。 7.负压调节范围:0.01MPa~极限负压值 。 8.抽气速率:≥20L/min。 9.贮液瓶:≥1000mL(PC塑料,可反复消毒使用,配备溢流防护装置)。 10.主机净重:≤5KG ★11.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原国家****点击查看总局)医疗器械注册证 ★12.配件清单:
| 4 台 | 4000.00 | ||||||||||||||||||
| 6 | 心电图机 | 1.电源:外接电源和内置电池种供电方式。 2.电池:内置可充电锂电池,电池容量不小于5000毫安。 3.ECG测量规格: 3.1输入阻抗:≥100MΩ(10Hz); 3.2定标电压:1mV±1%; 3.3耐极化电压:±600mV(±5%); 3.4共模抑制比: ≥120dB(AC滤波开启); 3.5 除颤防护:承受5000V(360J) 除颤放电,无数据丢失和损坏。 3.6不少于12导联心电图。 4.显示模块: 4.1 ≥10英寸高清彩色显示屏; 4.2支持全屏多点触控; 4.3支持同屏显示12导同步心电波形。 5.存储器: 5.1内置存储器支持存储≥1000份心电图报告 5.2支持外接U盘扩展存储空间。 6.打印功能: 6.1内置打印功能,可打印心电波形、心率、诊断报告等。 6.2走纸速度:5mm/s、12.5mm/s、25mm/s、50mm/s,误差不大于±5% 7.软件功能: 7.1具有信号质量检测功能,对于信号干扰、接触不良或导联脱落的导联做出提示; 7.2具有起搏检测功能,起搏标记在显示屏上单独区域显示; 7.3具有关机延迟功能。 7.4不正常状态检测:包括导联脱落、伪差、左右手接反、无法识别。 7.5数据传输功能:具有wifi、蓝牙或内置4G或5G传输功能。投标人需承诺开放端口,可与**市急诊急救一体化平台对接,实现远程传输功能(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8.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原国家****点击查看总局)医疗器械注册证 ★9.配件清单:
| 4 台 | 30000.00 | ||||||||||||||||||
| 7 | 微量注射泵 | 1.双通道为主机一体化设计,每个通道具备独立电源开关,双屏独立分屏显示。 2.注射精度≤±2%。 3.速率范围:0.1-2000ml/h。 4.快进流速范围:0.1-2000ml/h,具有自动和手动快进可选。 5.自动识别注射器规格:5ml、10ml、20ml、50ml等。 6.适应成人、小儿、婴幼儿患者,精准控制液体输注速度。 7.注射器安装后,具备自动制动,防误推功能。 8.具备多种注射模式:包括速度模式、时间模式、体重模式、间断给药模式等。 9.不小于 3.5 英寸彩色显示屏。 10.在线动态压力监测,实时显示当前压力数值。 11.压力报警阈值至少 15 档可调。 12.具备阻塞后自动重启输液功能。 13.电池工作时间可实现最长不少于8h。 14.防异物及进液等级≥IP44。 15.具有报警功能:电量不足、管道阻塞、运行异常、设备故障、注射器未正确安装等,以声光报警、文字提示。 16.具有延时启动功能。 17.具有自动锁屏功能。 ★18.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原国家****点击查看总局)医疗器械注册证。 | 4台 | 7000.00 | ||||||||||||||||||
| 8 | 可视喉镜 | 1.主机兼容窥视叶片手柄、硬管手柄、软管手柄。 2.主机屏幕≥3.5英寸显示屏。 3.内置锂电池(可重复充电使用,满电状况下使用时间≥3h),具备电量管理功能。 4.主机与各种手柄均可带电一键插拔连接、分离,无需旋转。 5.显示模块活动角度:上下0~110转动,左右0~270转动。 6.窥视叶片: 6.1采用数字电子成像技术。 6.2配备可满足婴幼儿、小儿、成人的插管需求的叶片; 6.3前端配备即时防雾功能; 6.4光源照度≥500lx; 7.手柄可同时适配一次性喉镜片和可重复使用窥视叶片; ★8.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原国家****点击查看总局)医疗器械注册证 ★9.配件清单:
| 4 台 | 30000.00 |
1、交货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中标方须完成全部设备、车辆的供货、安装、系统调试以及车辆上牌等全部工作。
2、交货地点:中标人一次性将全部标的物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市**区万家丽北路二段509号)。
3、中标人负责产品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及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交付至使用单位。
五、服务标准:(一)包装方式及运输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4)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所有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5)中标人人员在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因中标人人员过错导致采购人或第三方损害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安装调试
(1)中标人负责产品送货上门,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运费、安装调试费等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成交货物必须为全新未拆封的设备,采购人验收后才能安装。中标人负责设备安装调试。
(3)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二)质量要求
1、中标人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使用说明书等),交货时距离出厂时间小于六个月(生产日期以产品合格证时间为准)。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出厂标准。
2、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中标人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3、货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中标人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三)实施要求
1、提供完整准确的操作使用中文说明书,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二份。纸质版装订成册;电子版复制保存到 U 盘。
2、货物为未启封全新包装产品,具有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六、验收标准:(一)验收方式
1、验收主体:采购人
2、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3、履约验收程序:****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4、履约验收的内容: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响应的全部技术指标和商务服务条款
5、履约验收标准:
(1)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将对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响应的技术指标和商务服务条款进行逐一验证,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并可终止合同执行。发现有虚假响应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予以严厉处罚。如中标人在投标或履约过程中存在虚假响应、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退还全部已付款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继续赔偿。
(2)验收时星号(“★”)参数经具备资质****点击查看小组认定不满足招标文件及投标响应要求的,直接判定为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全部相关货物并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须全额退还已付款项。
(3****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进行验收。
(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1、中标人须在交货验收前实际取得标的“监护型救护车”的工信部产品公告、3C认证证书,并完成车辆上牌。否则不予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采购人有权自行或邀请第三方机构对验收环节进行检查,在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车辆和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规定之情形者,中标人须重新供货,采购人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三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重新供货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过程中出现两次换货,视为验收不通过,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并无条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中标人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同时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进行追偿。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点击查看管理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先行垫付;经检测确认属于中标人原因的,由中标人最终承担,非中标人原因的,由采购人承担并向中标人支付其已垫付的检测费用。检测期间的工期是否顺延及顺延期限,以检测启动、取样、出具检测报告及恢复验收等时间节点的书面记录为依据予以确定。
5、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采购货物验收单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
6、投标文件作为邀约的一部分,同时视作供货内容依据。
7、验收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产品安装地。
8、若中标人在评审过程中触发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须在验收时一并出具设备采购凭证、人员社保记录等核心投入佐证材料。若中标人存在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履约失信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责任,并报告财政监管部门。
七、其他要求:一、售后服务
1、质保期:
(1)标的“监护型救护车”质保不低于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不含易损易耗件);
(2)除“监护型救护车”之外的其他标的,质保不低于2年。
2、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的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能提供全套原产地证明、产品合格证。
3、软件升级:提供终身软件升级服务(该软件升级属于售后的服务范围内,中标人不再额外收取其他费用),升级内容不得降低设备原有性能、不得额外收取费用,不得要求采购人提供非必要的核心业务数据用于升级。中标人开放设备数据端口仅用于本次**项下与**市急诊急救一体化平台的对接,对接过程中接触到的所有患者信息、急救业务数据、运行数据均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不得复制、留存、泄露或用于本次对接以外的任何用途,数据传输必须采用采购人要求的加密方式。
4、提供 7×24 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5、在质保期内,如有制造质量问题或技术缺陷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中标人在24 小时内无法修复或需要返厂进行维修的,中标人予以整体更换相应设备,以保证采购人工作正常开展;在采购人使用的前三个月,同一设备出现第二次质量问题,中标人予以整体更换该设备。该费用均包含在此次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中标人更换后的相应设备质保期自更换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6、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人员范围提供安装前技术指导培训和系统调试时的现场指导培训,培训后采购人参训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产品性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培训才算完成;调试过程中中标人应严格按照采购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进行调整,累计调整次数不得超过5次,超出部分若系中标人产品不符合约定导致的,采购人无需支付额外费用。
二、结算方法
1. 付款人:**市120****点击查看
2. 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本合同总货款全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向乙方支付总货款金额的30%款项;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70%款项。
3. 投标人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搬运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人力成本、产品成本、利润、 税金、以及包含该项目的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维护期内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等所有费用和含车辆购置税、首年保险(含:①第三方责任险(200万(含)及以上);②车损险;③不计免赔;④车船税;⑤交强险;⑥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员座位险及乘客座位险≥10万/人,按照车辆行驶证人数核定)、上牌费等(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其他要求
★1、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财库〔2026〕10号)规定,投标人不得提供该通知中所列46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否则投标(响应)无效。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中标人交付的货物及其配套软件涉及的知识产权归中标人或其权利人所有,中标人保证其拥有合法授权,且货物、软件及相关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采购人有权在本项目范围内正常使用,且无需另行支付费用。中标人基于采购人需求对设备进行的定制化调整、与采购人平台对接形成的衍生技术成果,以及基于采购人提供的业务数据形成的分析成果、模型及相关知识产权,均归采购人所有。因中标人提供的货物、软件或服务引发任何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予以全额赔偿。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