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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点击查看广场商业街区施工”的答疑澄清(3)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点击查看广场商业街区施工(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进行如下答疑澄清:
1、原招标文件中“企业荣誉:自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作为承建方承建的工程获得地市级优质工程奖的得1分,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的得 1.5分,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得 3 分,本项满分3 分。
注:①同一项目奖项仅计取一个,不累计得分,以最高奖项计分;②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包含但不限于红头文件、荣誉证书、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③时间以颁奖文件日期为准;④地市级优质工程奖指“相王杯”或省内外地市同等奖项;省级优质工程奖是指“**杯”或外省同等奖项;外省等同于“**杯”的奖项名称** 长城杯、** **兰杯、** 钱江杯、** 海河杯、** 杜鹃花杯、** 巴渝杯、** 楚天杯、黑龙 江**杯、** **奖、** 长**杯、** 天府杯、** 世纪杯、** **省优质工程、内蒙 古草原杯、** 黄果树杯、** 汾水杯、** 金匠奖、** **杯、** **优质工程奖、** **杯、** 闽江杯、** **杯、** 雪莲杯、** 飞天奖、** 安济杯、** 江**杯、** 中州杯、** **奖、** 扬子杯、** 绿岛杯。
国家级奖项是指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
现修改为“企业荣誉:自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作为承建方承建的工程获得地市级优质工程奖的得1分,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的得 1.5分,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得 3 分,本项满分3 分。
注:①同一项目奖项仅计取一个,不累计得分,以最高奖项计分;②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包含但不限于红头文件、荣誉证书、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③时间以颁奖文件日期为准;④地市级优质工程奖指“相王杯”或省内外地市同等奖项;省级优质工程奖是指“**杯”或外省同等奖项;外省 等同于“**杯”的奖项名称: ** 长城杯 ** **杯 ** **兰杯 ** 钱江杯 ** 海河杯 ** 杜鹃花杯 ** 巴渝杯 ** 楚天杯 黑龙 江**杯 ** **奖 ** 长**杯 ** 天府杯 ** 世纪杯 ** **省优质工程 内蒙 古草原杯 ** 黄果树杯 ** 汾水杯 ** 金匠奖 ** **杯 ** 真武阁杯 ** **杯 ** 闽江杯 ** **杯 ** 雪莲杯 ** 飞天奖 ** 安济杯 ** 江**杯 ** 中州杯 ** **奖 ** 扬子杯 ** 绿岛杯。
国家级奖项是指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
2、现删除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3 详细评审标准见“详细评审标准”表。”
3、原招标文件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中“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据实计量,量价调整方法按**省2018清单计价规范。”现修改为“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据实计量,工程量调整方法按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本合同相关规定及最高投标限价所采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调整。”
4、原招标文件中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中“(1)发包人代表签发变更签证,必须按照发包人相关规定办理,且有设计、监理等单位相关人员共同签署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方为有效;
(2)发包人代表确认隐蔽工程的工程量和工程价款,必须有设计、监理等单位相关人员共同签署的原始测量记录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方为有效;
(3)发包人代表确认工程结算价款,必须经造价审核机构出具报告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方为有效。工程师及发包人代表的签署需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方为有效”现修改为:“(1)发包人代表签发变更签证,必须按照发包人相关规定办理,且有设计、 监理等单位相关人员共同签署并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合同指定的负责人签字)方为有效;
(2)发包人代表确认隐蔽工程的工程量和工程价款,必须有设计、监理等单位相关人员共同签署的原始测量记录并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合同指定的负责人签字)方为有效;
(3)发包人代表确认工程结算价款,必须经造价审核机构出具报告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方为有效。工程师及发包人代表的签署需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方为有效批准。”
5、原招标文件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中“第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除甲供材及实行暂定价的材料和设备以外,由投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在确定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社会环境影响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等因素,按照控制价编制时参考的**工程造价市场信息价与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市场信息价相比,钢材(钢筋、钢管)、商品砼及砂浆超出±5%部分的材料价差,其他材料超出±10%部分的材料价差,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现修改为“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按照如下约定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范围的约定:仅调整主体结构用的钢筋、商品混凝土(不含楼地面、二次结构及屋面建筑做法所用混凝土)、砌筑预拌砂浆。
(2)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价格依据:****点击查看建设局发布的《**工程造价》中的人工、材料信息价或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价格。
(3)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风险幅度的约定: 承包人承担可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幅度为±5%,人工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幅度为±10%。当人工、材料价格涨跌幅度小于等于承包人承担的市场风险幅度时,其价差不予调整,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当涨跌幅度大于承包人承担的市场风险幅度时,超出部分的价差可以调整,调增部分由发包人承担,调减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4)可调整的人工、主要材料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约定: 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人工、材料价格为价差调整周期内的《**工程造价》中发布的各期人工、材料信息价(或发承包双方共同确定的人工、材料价格)算术平均值,设为A;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中采用《**工程造价》中的人工、材料基准单价为B;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人工、材料投标单价为C;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幅度为D 。
①人工、材料价格上涨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人工、材料结算单价=A-Max(B,C)×(1+D)+C ;
②人工、材料价格下跌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人工、材料结算单价=A-Min(B,C)×(1-D)+C ;
(5)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人工、材料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低者。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人工、材料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高者。
(6)信息价依据:采用《**工程造价》2024年第6期为人工及材料价格调整的基期。
(7)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调差的实施:工程竣工结算时进行调整。
(8)人工、材料价差调整费用只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9)调差时段
序号 | 调差内容 | 调差时段 |
1 | 主体结构钢筋 | 分批次地下室开工次月至地下室结构封顶(不计收尾及后浇带)和分批次地下室结构封顶次月至各地上主体结构封顶各调一次; |
2 | 主体结构混凝土 | |
3 | 人工(人工费取费基数:只计取各阶段主体结构中的人工费) | 分批次地下室开工次月至地下室结构封顶;分批次地下室结构封顶次月至各主楼地上主体结构封顶。不包含砌筑工程 |
”
6、原招标文件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中“(4)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并审批完成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按完成工程量的 60% 并入当期进度款支付;所有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联系单、发包人通知单等产生的经济签证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和规费、税金时,措施费仅计算模板、脚手架费用;组织措施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缩短工期措施费、二次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等)均不计。”现修改为“(4)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并审批完成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按完成工程量的 60% 并入当期进度款支付;所有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联系单、发包人通知单等产生的经济签证仅计算分部分项工程费和不可竞争费、税金;措施项目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工程定位复测、非夜间施工照明费、临时保护设施费赶工措施费等)均不计。”
7、提问1:本项目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是否为同一人
回复: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和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8、问题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涉及到标段填写的内容,如“一、投标函”中“ 1.我方已仔细研究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 请问:标段是否填“/”,请明确。
回复:可以。
9、问题3、招标文件中“项目名称”与“招标项目名称”不一致,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招标项目名称为准。
10、问题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与投标制作软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不一致,请问以哪个版本为准
回复:将通过答疑澄清对投标制作软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作出调整,请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11、问题5、本项目投标人须知 10.15 中 5.2 条:招标人支付给中标 人专业分包工程合同价款(不含设备价格)的 2 %作为总承 包服务配合费用,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人不得向分包人收取其他费用。请明确 2 %总承包服务配合费 用是否需要单独列项
回复:总包服务费已在非人防地下车库土建工程分部分项清单中单独列项,详见挂网附件工程清单中的答疑。
12、问题6:专用条款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或招标文件约定的总价,按照总价让利幅度提出适当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审定,作为结算依据。
问:“适当的综合单价”未明确价格是定额组价、市场询价还是根据人材机市场价上报,是否可以明确;综合单价中的材料价是否适用合同调价约定
回复:原“10.4.1变更估计原则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或招标文件约定的总价,按照总价让利幅度提出适当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审定,作为结算依据。”现修改为“10.4.1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0.4.1.1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按下列规定调整: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除外情形:①对于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单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相应子目单价的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加幅度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的,超过15%的增加部分工程量的单价按最高投标限价相应子目单价与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100%,下同]同比下浮,确定工程变更单价,作为结算的依据,但最高投标限价相应子目单价有明显错误的除外;②对于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单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相应子目单价的幅度超过承包人报价浮动率的,工程量减少幅度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的,超过15%的减少部分工程量的单价按最高投标限价相应子目单价与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同比下浮,确定工程变更单价,作为结算的依据,但最高投标限价相应子目单价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招标时的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当期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招标时的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13、问题7、专用条款 11 价格调整
11.1 第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除甲供材及实行暂定价的材料和设备以外,由投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在确定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社会环境影响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等因素,按照控制价编制时参考的**工程造价市场信息价与实 施阶段的**工程造价市场信息价相比,钢材(钢筋、钢管)、商品砼及砂浆超出±5%部分 的材料价差,其他材料超出±10%部分的材料价差,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问:实施阶段材料调价工程量是否是按照当月材料进场量计取
回复:实施阶段可调材料工程量,需经甲方提前审批且在合理工期内用于本工程的材料预算用量。
14、问题8、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延误工期超过 20 天的部分,违约金该按何种标准扣除,是否为20000 元/天
回复: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延误工期超过 20 天的部分,违约金该按20000 元/天进行扣除,同时按批准的进度计划延误工期超过 20 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5、问题9、专用条款 12(3)工程变更及经济签证的办理审批流程须按照发包方的规定执行,请在合同中具体约定发包方的规定是什么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16、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但未规定计划开工时间,是否可以统一规定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9 月 20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回复:原招标文件中“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现修改为“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 9 月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17、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9月13日9时00分,开标地点变更****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市人民路197号,市招商大厦二楼)开标一厅。
注:因招标文件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和开标时间作出调整,请各潜在投标人下最新招标文件制作。
**皖新****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