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人民医院文具、超市生活用品、电料、小家电采购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蕲春县人民医院文具、超市生活用品、电料、小家电采购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4-12-30
蕲春****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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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49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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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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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6-2024-01642

三、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文具、超市生活用品、电料、小家电采购项目第二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县****点击查看公司隔壁

中标(成交)金额:69.500000(%)

最低评标价法:69.5(折扣率)

货物类

名称:办公用品

品牌(如有):得力、南孚、超霸等

规格型号:详见响应文件清单

数量:1批

单价:69.5%

五、评审小组成员

戴剑峰,詹绍屏,郑亮升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12-27

2、评审地点:主场:****点击查看广场6栋304室 客场:**区新港大道111号(开发区九环好日子对面)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 ****点击查看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中规定标准收取。

2、收费金额:0.3000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监督部门名称:****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管理股 地址:**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投诉热线:0713-****点击查看067 投诉邮箱:****点击查看@qq.com (二)本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包括线上)向****点击查看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城漕河镇城南新区东壁大道中段

联系方式:张先生 177****点击查看29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广场6栋304室

联系方式:许女士 177****点击查看54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女士

电 话:177****点击查看5435

附件(2)
结果公示-896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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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_202412301001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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