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吉市建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设备公开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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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建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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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采购工作透明度,确保采购活动全程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医疗服务工作有序开展,****点击查看(以下简称“采购方”)研究决定,拟采购一台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设备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相应资质且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中心体检筛选糖尿病患者快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用于糖尿病患者体检筛选,核心功能为精准测定HbA1c指标)。

3.采购数量:1台。

二、设备技术及功能要求

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及项目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包含“实验室仪器设备销售”业务;

2.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需在报价材料中体现售后保障方案);

3.近3****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不良信誉记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官方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报价时需承诺无不良记录)。

(二)项目质量要求

1.所投设备需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相关规范、行业技术标准及本公告约定的技术参数,确保设备可通过法定计量机构检定/校准并取得合格报告;

2.供应商需提供明确的售后承诺(含质保期限、维修响应时间、耗材供应保障等内容),质保期限不得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三)报价材料要求

1.所有报价材料需字迹清晰、内容完整、无涂改,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材料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及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次询价仅接受电子邮箱报送,不接受现场、邮寄等其他方式报名。

(二)接收报价材料的电子邮箱

邮箱地址:****点击查看@163.com

邮件主题格式:“-供应商全称-联系人及电话”,邮件附件需包含所有报名材料(统一压缩为一个文件包,文件包命名与邮件主题一致)。

(三)报名及报价截止时间

2025年9月19日、9月22日、9月23日(共3个工作日),每日接收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休息,逾期发送的邮件视为无效报名)。

五、需提交的报名材料清单

(一)《报价单》(需明确设备品牌、型号、单价、总价、质保期、交货期等关键信息,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清晰体现经营范围,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2.授权代表参与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明确授权范围及期限)、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四)《质量及价格保证书》(需承诺设备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报价为一次性含税全包价、无弄虚作假行为等,加盖公章);

(五)其他佐证材料(可选):设备检测报告、厂家授权书、过往类似项目业绩证明等(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供应商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存在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价资格,并列入采购方不良供应商名单。

六、评选及合同签订规则

(一)评选原则:在供应商资质符合要求、设备满足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最低报价优先”原则确定中选供应商(不指定单一品牌或供应商);

(二)报价构成:所有报价均为含税全包价,包含设备价款、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采购方不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三)递补规则:若中选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联系或主动放弃供货,采购方将直接与第二低报价且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签订合同,不再另行公示。

七、采购结果公示

1.采购方将根据材料完整性、供应商资质、报价合理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比,确定最终中选供应商后,通过采购方官方公众号发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2.未中选的供应商,采购方不再单独以公告、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如有疑问可在公示期内咨询。

八、异议与投诉处理

1.公示期间,若对中选结果有异议,异议人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联系方式);

2.书面异议需明确异议人名称(或个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异议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佐证文件、图片等),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3.采购方在收到有效异议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书面回复异议人,若异议成立,将依法依规重新开展评选工作。

九、咨询及监督方式

(一)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433-****点击查看07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休息,仅限咨询采购流程、材料要求等事宜)。

(二)监督电话

监督联系人:办公室主任

监督电话:0433-****点击查看051

监督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休息,受理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公平性、规范性的监督举报)。

十、其他说明

1.本公告最终解****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中心所有;

2.采购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补充或调整,调整内容将通过原公告渠道发布,请供应商密切关注。


初审:崔**

复审:赖真萍

终审: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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