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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采购工作透明度,确保采购活动全程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医疗服务工作有序开展,****点击查看(以下简称“采购方”)研究决定,拟采购一台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设备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相应资质且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中心体检筛选糖尿病患者快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用于糖尿病患者体检筛选,核心功能为精准测定HbA1c指标)。
3.采购数量:1台。
二、设备技术及功能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及项目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包含“实验室仪器设备销售”业务;
2.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需在报价材料中体现售后保障方案);
3.近3****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不良信誉记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官方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报价时需承诺无不良记录)。
(二)项目质量要求
1.所投设备需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相关规范、行业技术标准及本公告约定的技术参数,确保设备可通过法定计量机构检定/校准并取得合格报告;
2.供应商需提供明确的售后承诺(含质保期限、维修响应时间、耗材供应保障等内容),质保期限不得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三)报价材料要求
1.所有报价材料需字迹清晰、内容完整、无涂改,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材料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及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次询价仅接受电子邮箱报送,不接受现场、邮寄等其他方式报名。
(二)接收报价材料的电子邮箱
邮箱地址:****点击查看@163.com
邮件主题格式:“-供应商全称-联系人及电话”,邮件附件需包含所有报名材料(统一压缩为一个文件包,文件包命名与邮件主题一致)。
(三)报名及报价截止时间
2025年9月19日、9月22日、9月23日(共3个工作日),每日接收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休息,逾期发送的邮件视为无效报名)。
五、需提交的报名材料清单
(一)《报价单》(需明确设备品牌、型号、单价、总价、质保期、交货期等关键信息,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清晰体现经营范围,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2.授权代表参与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明确授权范围及期限)、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四)《质量及价格保证书》(需承诺设备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报价为一次性含税全包价、无弄虚作假行为等,加盖公章);
(五)其他佐证材料(可选):设备检测报告、厂家授权书、过往类似项目业绩证明等(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供应商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存在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价资格,并列入采购方不良供应商名单。
六、评选及合同签订规则
(一)评选原则:在供应商资质符合要求、设备满足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最低报价优先”原则确定中选供应商(不指定单一品牌或供应商);
(二)报价构成:所有报价均为含税全包价,包含设备价款、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采购方不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三)递补规则:若中选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联系或主动放弃供货,采购方将直接与第二低报价且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签订合同,不再另行公示。
七、采购结果公示
1.采购方将根据材料完整性、供应商资质、报价合理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比,确定最终中选供应商后,通过采购方官方公众号发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2.未中选的供应商,采购方不再单独以公告、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如有疑问可在公示期内咨询。
八、异议与投诉处理
1.公示期间,若对中选结果有异议,异议人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联系方式);
2.书面异议需明确异议人名称(或个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异议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佐证文件、图片等),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3.采购方在收到有效异议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书面回复异议人,若异议成立,将依法依规重新开展评选工作。
九、咨询及监督方式
(一)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433-****点击查看07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休息,仅限咨询采购流程、材料要求等事宜)。
(二)监督电话
监督联系人:办公室主任
监督电话:0433-****点击查看051
监督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休息,受理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公平性、规范性的监督举报)。
十、其他说明
1.本公告最终解****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中心所有;
2.采购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补充或调整,调整内容将通过原公告渠道发布,请供应商密切关注。
初审:崔**
复审:赖真萍
终审:姜燕